闽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 (2020年第11号)
文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8 10:30
闽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
(2020年第1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对榕脉太极(福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榕脉太极(福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大坑村榕脉山庄7号
二、基本情况
我局收到举报并经查实,榕脉太极(福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编号:[350121]DHFZ[TP]2020001-2)” 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榕脉太极(福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作以下行政处罚: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1000元,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闽侯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