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 (2021年第5号)
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 (2021年第5号)
一、项目编号:[350100]FJSXH[GK]2020004
二、项目名称: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润乾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前坊镇和平路4号
被投诉人1: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
被投诉人2: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相关供应商:福州益健智康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金山工业区桔园洲67号楼2层工业厂房08室
四、基本情况
江西润乾贸易有限公司因对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00]FJSXH[GK]2020004)的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福州益健智康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合同包9针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第2.5项、第2.10项存在为谋取成交而恶意篡改响应产品技术指标的行为,其并不具备中标资格。并且在向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提出质疑之后,其答复“通过配备中频综合治疗仪”满足这两项参数要求,福州益健智康贸易有限公司应属于虚假应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于2020年10月19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于2020年11月10日组织开评标,于2020年11月12日发布结果公告,福州益健智康贸易有限公司为合同包9中标供应商。截止至采购人作出投诉复函之日,本次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
江西润乾贸易有限公司向本机关提交的投诉书中所附的关于投诉处理事宜《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载明的授权期限表述有误,为无效授权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内容,同时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