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转运及中转站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转运及中转站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1]AYCG[GK]202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转运及中转站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商务项B2,“投标人同时具有道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得2分,本项缺一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得2分,本项缺一不得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2、商务项B9“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在环卫行业协会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省 级或以上“优秀环卫企业”荣誉的得2分,被评定为市 级“优秀环卫企业”荣誉的得1分,满分2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环卫安全员高级培训证书的情况进行评议,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否则不得分。”
3、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商务条件“8.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高限价的80%的作废标处理(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监管办法》的通知(闽建城[2013]27号)第七条)。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更正为“8.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2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 址:闽侯县祥谦镇祥谦路16号
联系方式:13950476095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10层A座
联系方式:18059683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3950476095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