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园林中心南公园园内安保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园林中心南公园园内安保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3]HYG[GK]202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园林中心南公园园内安保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7. 2条评分标准③商务评标项目的缴纳工商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数“根据投标人为保安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情况进行评分,每名员工保额≤80万且年缴交保险费用≥75万元人民币的得3分;60万≤每名员工保额<80万且年缴交保险费用≥55万的得2分,50万≤每名员工保额≦60万且年缴交保险费用≥35万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证明复印件及缴纳保险费用的发票复印件,无提供证明不得分。(满分3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为保安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情况进行评分,每名员工保额≥80万的得3分;60万≤每名员工保额<80万的得2分,50万≤每名员工保额<60万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证明复印件及缴纳保险费用的发票复印件,无提供证明不得分。(满分3分)。
2、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7.2条评分标准③商务评标项目本地化服务“投标人注 册地在福州市(含六区六县)或在福州市设有办事处或设有服务点;或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若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最终验收之前在福州市(含六区六县)设立分公司或在福州市设立办事处或设立服务点的得1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或专项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7. 2条评分标准③技术评标项目的服务质量承诺2“投标人承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为派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省市政府规定给派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福利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修改为“投标人承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为派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省市政府规定给派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福利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
4、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2-22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修改为:
“2021-02-26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2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园林中心
地 址:台江区闽江公园金沙园内
联系方式:87663509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69号盛辉物流集团总部大楼05层10-13单元
联系方式:1895037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妮
电 话:87663509
福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