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档案整理服务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乙方:福州中科讯档案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GC[CS]2021006-1的2021年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档案整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302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确定归档范围、文件修整、装订文件、盖归档章、编页码、文件归类、文件排列、文件编号、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文件装盒(档案盒由招标方提供)、填写备考表、档案上架。(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处理)(详见响应文件) | 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详见响应文件) | 180(天)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16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天内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
4.3交付条件: 保质保量完成服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文书档案整理 2002-2006年、2020年、2021年文书档案标准化整理 其中档案整理预计22000件,单价5元/件,合计110000元;录入预计22000件,单价0.5元/件,合计11000元。备注:中心2002-2006年、2020年、2021年的文书档案。 5.2 2002年、2003年数字化加工扫描 1批,合计6000元。备注:2002年、2003年保管期为永久或定期30年以上(含30年)的文书档案。 5.3 会计档案整理装订中心2020年度、2021年度预计3000 卷,单价11元/卷,合计33000元。备注:中心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档案(收费报表类)整理装订。 5.4 总价160000元。最终服务费用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进行结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验收,必须符合福州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质量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正规税务发票(合同总价的50%),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 |
2 | 50 | 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正规税务发票(合同总价的50%),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5年。
10、违约责任
10.1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 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6 乙方项目质量需符合福州市档案馆进馆验收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乙方需配合整改直至符合入馆要求。 10.7 因疫情或甲方原因引起的项目延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延期。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签订所在地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乙方承担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物耗等费用。其中档案装具由甲方提供。 14.2 乙方免费提供数字化配套系统,对数据进行校验、转换、验收、刻录、识别转换等处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乙方: | 福州中科讯档案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屿路200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2号楼6层 |
单位负责人: | 陈华辉 | 单位负责人: | 邹桂玲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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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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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7564347 |
联系方法: | 1588007989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州五一广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20860276474 |
签订地点: 福建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