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林则徐纪念馆文物库房恒温恒湿机更换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乙方:宏瑞文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CXGC[GK]2022004的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林则徐纪念馆文物库房恒温恒湿机更换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国别 (地区)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英维克 | 1(项) | 389888 | 389888 | 国内 | 中国 | 详见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捌万玖仟捌佰捌拾捌元整元(¥38988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
4.3交付条件: 如期提供所有采购标的并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为甲方文物库房中更换恒温恒湿机一组(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室内机、室外机、连接管、连接组件及变径接头、冷凝水管、保温材料、保护线槽、控制器及控制系统、室内外机所有控制电缆及机组安装时所需要的所有配件等); 5.2提供项目配套的旧机及管道拆除、设备检验、到货设备的卸货、开箱、搬运、现场安装、单机及系统调试、联合调试配合、技术资料提交、质量保证及恢复库房原貌等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所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乙方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内容以及本合同附件《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或货物,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6.1.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6.1.4试运行:设备安装部署完成后,乙方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1.5最终验收 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乙方出具该期次等额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款项 |
2 | 70 |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本期次等额正式发票后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款项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采购人缴纳所中合同包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首付款支付完毕后同期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产品保质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项目验收两次以上(不含两次)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①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工期交付; ②乙方工作草率,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配合甲方推进工作或拒绝改正。 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规定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货物包装方式 14.1.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14.1.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14.2安装、调试 14.2.1货物必须达到以上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实现甲方要求,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 14.2.2乙方应负责按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 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安装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乙方须在投标中详细列明所需各项费用。安装、调试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14.2.3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甲方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14.2.4安装到位后的货物由乙方及甲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14.2.5货物验收前,乙方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中文说明书、中文甲方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14.2.6乙方向甲方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14.2.7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3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 乙方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等阶段,派原厂工程师持证上门安装,同步地免费对甲方的技术人员就有关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所有的安装测试和维护方法以及操作命令的使用。 14.4质保期和售 后服务要求 14.4.1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所有产品提供叁年原厂免费保修。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14.4.2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先提供同款备用新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免费保修期12个月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同一故障发生二次),甲方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14.4.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免费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4.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 定有维修能力的代 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质保期后出现故障,乙方只能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上门维修费及差旅费。如遇乙方兼并或代 理商不再代 理该产品, 乙方需做好移交手续,原合同和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 乙方: | 宏瑞文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 | 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开元路开源鑫贸大楼35楼 |
单位负责人: | 陈继勇 | 单位负责人: | 徐武洪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8175166628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沙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8108 0302 00000 6572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