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出生地景观提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乙方:福州成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KT[CS]2022002的林则徐出生地景观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 (元) |
1-1 | B0803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林则徐出生地景观提升;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60(天) | 江欣锋 | 证字第35WWSG15-019号 | 1910227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壹万零贰佰贰拾柒元整(¥1910227.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19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双方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质量等级由发包人按验收规范认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本期次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
2 | 50 | 竣工验收经采购人确认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本期次等额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
3 | 15 | 决算价以发包人选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后出具相关报告载明的最终审核价格为准,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本期次等额发票后,付至最终审核价格的95%。 |
4 | 5 | 该部分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本期次等额发票后,无质量问题的按最终审核价格付至工程款的100%,或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维修责任对应的金额后再行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无。。
10、违约责任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或经多次返工、整修仍不通过验收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违约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在签定合同后,承包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已支付的款项承包人应当返还给发包人,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承包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因承包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发包人有权保留更换承包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承包人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已支付的款项承包人应当返还给发包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采购人因此更换承包人所支出的差价。 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发包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发包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承包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7.承包人做好各项安全防范、防火工作,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负责,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经济损失。 8.如承包人未经得发包人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暂停或终止本项目,否则需赔偿发包人的所有损失(含因延误工期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因此导致发包人所产生的任何损失)。 9.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以任何形式暂停或终止本项目累计达七个工作日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承包人合同;承包人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损失。对承包人未完成该工程的项目,发包人有权另聘施工队完成。 10.承包人所用施工材料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整改,所产生一切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1.承包人违约的,除按上述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还应承担发包人因主张合同权利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责任保险费用、执行费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捌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 乙方: | 福州成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 | 住所: | 台江区八一七中路茶亭国际2013 |
单位负责人: | 陈继勇 | 单位负责人: | 陈其锋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8100100100042467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