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监督处理 (2022年第4号)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23 10:08:39


连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监督处理

2022年第4号)

 

一、项目编号:[350122]FM[GK]2022004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网络综合布线实训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福建广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B区11号楼203室

当事人2: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10层01单元

当事人3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

住所:连江县江南镇金凤南路19号

四、基本情况

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下称“连江中专”)称,经现场评委及监督员核查,中标单位福建广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德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存在如下问题:①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为:2017SR271629、软件著作权人为:北京通力华清科技有限公司;查询结果显示登记号为:2017SR271629、软件著作权人为:北京优装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②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为:2013SR117808、软件著作权人为:北京通力华清科技有限公司;查询结果显示登记号为:2013SR117808、软件著作权人为:北京华育迪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查询结果不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连江中专委托于2022年8月2日发布福建省连江职业中专学校网络综合布线实训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编号:[350122]FM[GK]2022004 ,下称本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8月23日开标,于2022年8月31日发布结果公告,广德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中标人广德公司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提供了信息化网络布线综合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国版本保护中心网站查询结果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回复结果不符。

机关认为,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办法》第十条规定,“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一) 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二) 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三) 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经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显示,中标人在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信息化网络布线综合软件”、“光纤时域平台控制管理软件”项下提供的两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回函及官方网站查询内容不符,中标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款第一项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中标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中标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另行处理。   

                                             连江县财政局

                                                     202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