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钱塘小学教育集团2021年物业进校园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1-860131-GK-202103-B4609-NX
招标编号:[350102]NX[GK]2021001
采购人: 福州市钱塘小学
代理机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钱塘小学教育集团2021年物业进校园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1-860131-GK-202103-B4609-NX。
2、招标编号:[350102]NX[GK]20210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针对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 采购文件“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的规定,补充说明如下,投标人尚未完成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钱塘小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钱塘巷25—26号
联系方法:87803392
13、代理机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12层A区
联系方法:0591-83356252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94923.27 | 11949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密封袋的封装要标准、袋口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针对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 采购文件“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的规定,补充说明如下,投标人尚未完成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性的报价; |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现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
明细 |
---|
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视为无效投标; |
未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编制说明、格式内容(含注)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或资格和资信证明部分出现报价内容的; |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
明细 |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
投标供应商承诺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一)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对符合上述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类项目按6%扣除,工程项目按3%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投标文件格式》),并附在报价部分中(电子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1、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投标文件格式》),并附在报价部分中(电子资料应上传在对应评分模块),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对供应商所提供的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价格抵扣,不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部分,不得进行价格扣除。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备注:1、上述政策具体说明详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八、政府采购政策》;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应的《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9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服务内容响应 | 32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2分。标注“★”为不允许负偏离项,有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技术参数按序号计算共12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25分,合计32分;正偏离不加分。 注:(1)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
管理重难点分析及管理措施 | 3 | 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项目特点和物业管理国家示范标准,投标人提出各项服务质量管理目标,制定日常管理制度、监督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详细、完善、合理的得3分,较详细、较完善、较合理的得2.7分,方案不全面,实施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项目经理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分工和职责和岗位职责详细、完善、合理、可行的得3分;较详细、较完善、较合理、可行的得2.7分;内容不全面,实施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原件备查 |
3 | 根据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情况: (1)年龄25-50周岁,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位(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明材料)并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分); (2)具有3年以上学校项目物业管理经验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1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人力资源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缴交单位为投标人)复印件。原件备查 | |
2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为本项目配备的工程人员资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工程人员年龄25-50周岁,同时具有高压电工、低压电工证书的每人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身份证、高压电工、低压电工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 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缴交单位为投标人)复印件。原件备查 | |
2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资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证书的每提供一人的得2分,满分2分;需提供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缴交单位为投标人)复印件。原件备查 | |
应急预案及响应 | 3 | 根据投标人建立突发事件反应预案详细、完善、合理、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实施方案较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2.7分;实施方案一般,可行性较弱的得2.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安全管理等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等方案的描述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实施方案较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2.7分;实施方案一般,可行性较弱的得2.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智能化管理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对其物业服务和日常管理,依托信息化技术的开发、使用、管理、成效情况进行的详细描述。要求具备已被市场、采购人、同行认知的相关软件(手机和电脑版),体系架构、功能模块、使用数据库,软件操作简单,界面清晰明了,并提供在用物业案例上述模块功能截图和配套文字说明的阐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实施方案较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2.7分;实施方案一般,可行性较弱的得2.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的阐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实施方案较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2.7分;实施方案一般,可行性较弱的得2.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物业管理物资装备配置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物业管理办公设施、物资装备配置方案的描述情况,由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方案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好,物资种类配备齐全、数量充足,得3分;方案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物资种类配备较齐全、数量较充足,得2.7分;方案不全面,实可行性一半,物资种类配备及数量不全面但基本满足的得2.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本项不得分。 |
信息安全管理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企业建立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和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信息安全管理方案,对信息安全的意义、管理方针和目标、赋值、风险评估、沟通协调、以及拟采用的各种措施、策略的描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实施方案较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2.7分;实施方案一般,可行性较弱的得2.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绿化养护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方案的阐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实施方案较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2.7分;实施方案一般,可行性较弱的得2.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水电保障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水电保障措施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实施方案较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2.7分;实施方案一般,可行性较弱的得2.5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1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管理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1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
1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
业绩 | 3 | 服务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验收证明为准)由投标人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1个得1分。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正在履约中资料未完整(缺任何之一的)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
满意度情况 | 3 | 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在管或管理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获得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为“优秀”或“满意”的,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项目中标公告网址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采购单位盖章的满意度证明资料,上述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者本项不得分 |
获奖情况 | 3 | 投标人在管的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在其管理期限内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3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荣誉证书或牌匾,上述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者本项不得分。 |
持续履约能力 | 3 |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10年及以上高等院校物业管理经验得3 分;6年及以上、10年以下高校物业管理经验得2分;其余不得分。(满分3分) 注:同一或不同高校项目合同期可以累加,但须首尾相连或重叠。投标人应提供明确项目名称及承接时间的合同文本(合同要点)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信息化管理 | 3 | 投标人使用的物业管理信息化软件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合法使用软件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相应合同材料;软件功能应具有物业管理的报事报修功能和客户管理功能的(须提供软件相关功能模块截图),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缺一不得分 |
投标人信誉 | 3 |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有购买公众责任的得3分。提供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购险合同或保险凭证。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物业项目:
福州市钱塘小学(钱塘本校、湖前校区、软件园教学点、怡山校区)物业服务项目;
(二)坐落位置:
1、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钱塘巷25-26号(钱塘教育集团)
2、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井尾4号(湖前校区)
3、福州市闽侯县春华科教园鼓楼区34栋软件园C区(软件园教学点)
4、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与祥屿路交叉口(怡山校区)
(三)学校概况:
钱塘小学本部 | 湖前校区 | 软件园教学点 | 怡山校区 | ||||
名 称 | 数量 | 名 称 | 数量 | 名 称 | 数量 | 名 称 | 数量 |
建筑面积(㎡) | 20361 | 建筑面积(㎡) | 7770 | 建筑面积(㎡) | 2000 | 教学楼(栋) | 1 |
教学楼(栋) | 5 | 教学楼(栋) | 1 | 教学楼(栋) | 1 | 班级数 | 2 |
班级数 | 72 | 班级数 | 32 | 班级数 | 5 | 教师数 | 6 |
教师数 | 192 | 教师数 | 81 | 教师数 | 6 | 学生数 | 86 |
学生数 | 4045 | 学生数 | 1774 | 学生数 | 240 | 厕所(间) | 4 |
空中花园 | 2 | 厕所(间) | 12 | 厕所(间) | 4 | 功能室(间) | 2 |
种植园(个) | 1 | 功能室(间) | 11 | 功能(间) | 2 | 办公室(间) | 1 |
游泳池(个) | 1 | 办公室(间) | 14 | 办公(间) | 1 | 传达室(个) | 1 |
厕所(间) | 26 | 传达室(个) | 1 | 传达(个) | 1 | 停车棚(个) | 1 |
功能室(间) | 43 | 停车棚(个) | 1 | 停车(个) | 1 | 教室(间) | / |
教室(间) | 72 | 教室(间) | 42 | 教室(间) | 7 | 篮球场(个) | 1 |
办公室(间) | 33 | 篮球场(个) | 1 | 绿化(积) | 200 | 田径场(个) | 1 |
传达室(个) | 2 | 田径场(个) | 1 | 田径场(个) | / | 水塔(个) | 3 |
停车棚(个) | 2 | 水塔(个) | 1 | 水塔(个) | / | 水泵房(间) | 1 |
地下室 | 1 | 水泵房(间) | 1 | 水泵房(间) | / | 电梯(部) | 2 |
篮球场(个) | 1 | 电梯(部) | 1 | 电梯(部) | / | 羽毛球场(个) | 1 |
足球场(个) | 2 | 羽毛球场(个) | 1 | 羽毛球场( | / | 空中花园(个) | 3 |
操场(个) | 2 | 空中花园(个) | 3 | 空中花园 | / | 绿化(㎡) | 3350 |
水塔(个) | 2 | 绿化(㎡) | 2240 | 绿化(㎡) | / | / | / |
水泵房(间) | 2 | / | / | / | / | / | / |
电梯(部) | 2 | / | / | / | / | / | / |
绿化(面积) | 3635 | / | / | / | / | / | / |
(四)供 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纸质版《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供 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采购文件相关附件:附件1。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物业服务总体要求
1、在物业管理区域设立固定的物业管理机构,实行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2、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齐全本项目完整的物业管理档案。
3、在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协助校方做好垃圾分类及节能减排工作。
4、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制定的各项服务标准,设立服务中心(物业处),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及24小时值班电话,有专职人员负责处理各项咨询、投诉、报事报修,并在承诺的时间内给予回复和解决。
5、管理人员、专业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内部岗位考核制度,并经学校认定后发布实施。
7、物业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8、密切配合好学校开展的所有活动,做好上级领导来校检查、考察活动时的各项后勤配合工作。
9、制定防台风、防汛防洪、突发性事件、停电等应急预案。
10、每学期至少征询2次采购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接受采购人(总务处、教务处、德育处、保卫科)的监督,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1、物业服务时间须满足学校正常上下班时间工作需求,每天上午7:30—11;20;中午12:00—12:30;下午13:30—17:10(夏令时顺延半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工作时间调整必须配合学校工作的需求。
12、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午餐均由物业公司承担,学校不负责本项目有关人员的午餐及费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物业服务事项(注:本条款所称物业,系指上述“学校概况”表所列范围内的全部校区、校舍内的一切场所、区域及其附属物)。
1、房屋建筑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1.1负责编制建筑物及其公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
1.2保证建筑物内外整洁、有序,无乱张贴、涂鸦、印迹、污染、无随意堆放杂物等现象;
1.3每周对房屋建筑结构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建筑物存在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校方,在校方的授权下进行相应的维护工作;
1.4每周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并做好记录,根据学校的安排协助做好维修工作;
1.5每周检查1次房屋及公用设施的使用状况,确保公共楼梯、走道、玻璃等,天台、大厅公共场所等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现象;
1.6每日巡查各层门户、楼梯通道及其它公用部位的门窗、玻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1.7定期检查平面路线图、指引标识、楼层标识、各功能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温馨提醒标识、交通标识等,确保标识标牌规范清晰,安装稳固
1.8在学生放学后或放假期间全面做好教学楼、门户电源的关闭工作,严格控制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根据校方的需求,做好教室及办公室的开关门、开关灯,同时做好校园的巡查工作,及时进行设备报修、卫生、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2、土木水电设施设备管理
2.1水电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内容
2.1.1负责编制校区内水电管理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型维修方案;
2.1.2负责学校地下管网、配电房、水泵房、发电机组、各楼水电系统、给排水管网、路灯、风扇、空调、自来水龙头、厕所水箱及感应系统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完整的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备查,所涉及的维修材料均由校方提供;
2.1.3每日对校区的用水、用电、给水设备、排污设备及管道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2.1.4每周做好校园内房屋(含主体结构)、楼宇(含楼宇设施设备)、校园内公共道路、水电管网(含强弱电管网、污水管网、市政进水管网)以及核心重要设备的使用情况登记,及时向校方反馈损坏情况,并提出解决、维修方案供学校维修决策。
2.2供配电系统管理要求
2.2.1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制定的有关供用电的规程和制度,加强供电和用电的运行管理,制定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供用电安全,做好电房巡查,每天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2.2.2建立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运行和维修人员应持证上岗;
2.2.3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制度,一般故障半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向使用单位报告;发现应急照明故障,30分钟内到达并组织维修;
2.2.4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的重点监测,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应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2.2.5负责配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并建档保存;
2.2.6定期保养和维护应急备用发电机,保证可随时应急启动;
2.2.7制定停电应急预案,外部计划性停电应第一时间通知校方。内部计划性停电需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采购人,经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
2.3给排水系统管理要求
2.3.1供水系统运行巡查、维护:
2.3.1.1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采购人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
2.3.1.2做好水泵房的巡查工作,保证供水正常;
2.3.1.3做好公共部位给排水设施设备的安全巡视,保障消防用水及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
2.3.1.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定期清洗二次供水、蓄水池,保证二次供水卫生达到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
2.3.1.5每日巡检供水设施设备的阀门、管道等,确保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2.3.1.6制定停水应急预案,外部计划性停水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并做好应对方案和措施。内部计划性停水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采购人,经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
2.3.2排水系统运行巡查、维护:
2.3.2.1建立排水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保持排水设备和管道系统状况良好。
2.3.2.2定期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疏通管网畅通;建立防汛预案。
2.4电梯系统管理要求
2.4.1督促和要求外包方做好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制度,做好档案管理。
2.4.2每日对电梯进行清洁,保持轿厢、井道、机房整洁。
2.4.3配合外包方做好电梯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半年演练1次。电梯出现故障,物业服务人员立即通知维保费,同时物业服务人员15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
2.4.4督促和配合专业维保单位按规定做好电梯的维修养护。
2.5消防系统管理要求
2.5.1保障消防系统及消防管理网正常使用,定期对消防系统电线线路、水路进行检查,遇到问题做好登记,及时报告校方,定期检查消防水箱蓄水情况。
2.5.2每月检查1次消防设备;检查各处消防水管是否漏水;检查防火门、安全出口指示灯、消防疏散图、安全通道照明是否完好。
2.5.3每月检查消防加压水泵1次;检查各类水压压力表是否正常;检查消防水泵泵体是否漏水、生锈;检查消防备用电源是否正常,能否及时切换。
2.5.4每月检查手提式灭火器是否有效;检测烟感、温感探测器是否正常工作;消火栓放水检查1次;检查自动喷洒系统管道和各消防水箱、水池排水;气体灭火装置的检查测压。
2.5.5确保消防监控设施完善,各种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并保证所有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5.6督促协助专业维保单位定期检测消防系统各回路及环节部件的可靠性,及时做好专业巡检、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整个系统的随时处于有效状态,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工作。
2.6空调暖通系统管理要求
2.6.1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2.6.2按照规定周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相关维保单位、维修、保养;
2.6.3每年定期清洗空调一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若外包,须向学校报备后方可执行。
2.7公共照明系统管理要求
照明系统覆盖广,主要分布于外立面、大厅、走廊、通道、机房、消防楼梯、电梯过道以及室外的广场、车道等处。公共照明系统的使用率高、故障频繁,因此,管理的重点在于平时做好各照明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日常巡视,保证照明系统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光源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1楼道灯、道路灯、亮化灯完好率为100%左右。
2.7.2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日巡查一次。
2.7.3各教室照明每周至少巡查一次,随坏随修。
2.8报修维修服务
2.8.1负责公共设施设备小额维修项目(年度维修支出不超出7000元部分)的管理与维护,所涉及的维修材料均由校方提供,不再另行计算人工费用,建立完整的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备查。
2.8.2实行每天24小时报修电话接待,将报修电话向师生公布。接到报修电话及时记录,并通知工程部派人员维修。
2.8.3水电急修项目:接报修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及时率100%、返修率1%,并有回访记录;
2.8.4其他维修项目:小修:半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大修:半小时到场,一天内有答复;根据维修项目情况,能立即修复的,当场给予解决;不能马上修复的,按约定时间给予修复;
2.8.5做好从接单开始到维修完毕各环节的记录。
2.8.6维修完毕应要求客户签名确认,并征求满意度。
2.8.7维修服务应达到:临修急修及时率100%;维修质量合格率95%以上;客户满意率90%以上;维修服务回访率100%,回访中发现维修质量问题,及时预约整改。
3、课桌椅维修服务
3.1每周检查一次各班级课桌椅情况,发现有损坏,及时报备校方并进行维修。
3.2每月编制和填写《课桌椅检查和维修记录》,并上报校方。
3.3每学期开学前做好全校学生桌椅因学生、班级人数变动的调整,根据学生身高调整桌椅的高度等工作,确保正常开学。
4、学校活动保障服务
4.1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含双休日)后勤保障工作,如:场地布置、悬挂横幅、卫生清洁、桌椅搬移、水电保障等;
4.2负责做好重要来宾到访、检查团检查以及学校临时性事件的物质保障和场地布置工作。
4.3校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的事务。
5、卫生保洁服务
5.1保洁服务内容
5.1.1校园公共场所保洁:负责校园内所有地面、绿地、景观、运动场、阴井、明沟、宣传栏、灯杆、升旗台等公共部位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负责室内公共楼梯、过道、公共卫生间、天棚、墙面、门窗、消防栓、窗台、墙面、栏杆扶手、屋面的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
5.1.2部分功能性场所保洁:负责办公室、学生教室、多功能厅、专用室、实验室(不含器材室)、操场、运动场馆的卫生保洁;
5.1.3负责教室内电风扇叶片清洁,每年在5月1日和8月10日之前两次的清洁。
5.1.4对本项目场所的相关垃圾和食堂垃圾每天严格按照可回收、其他、厨余、有害四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每天清运一次,保持垃圾不外溢;垃圾桶每天须清洗一次,桶身干净无污迹。
5.1.5垃圾清运指的中标人对项目范围内的垃圾进行分类、整理和收集,并放置至校方指 定的位置,由校方委派外部单位进行垃圾对外运输。
5.2保洁服务要求
★5.2.1室内保洁服务标准
保洁项目 | 具体操作 | 服务标准 |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 每天打扫2次,每天7:30之前需完成第一次清洁,每天拖擦1次,循环保洁。 | 地面保持干净,无水渍、无纸屑、无痰迹、无烟蒂等明显污渍。 |
公共墙面 | 内墙面每周清洁2次,及时清处各种乱张贴物,每日巡扫污染处; | 天棚、墙角、墙面无明显灰尘、无蛛网、无球印、无脚印、无乱张贴物。 |
天棚、墙角每周除尘、除蜘蛛网。 教学楼外墙栅栏每年清洁一次 | ||
楼梯、扶手 | 楼梯扶手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1次; 楼梯每天清扫2次,清拖1次。 | 梯级保持干净,无纸屑、烟头等杂物,无明显污渍; 保持扶手、栏杆等表面无尘。 |
电梯轿厢 | 及时清理电梯桥厢地面垃圾、沙粒等,每日至少清扫2次; 每周1次清理电梯门表面、清洁电梯轿厢内壁、门及指示板(定期用不锈钢油擦拭); | 保持电梯轿厢地面整洁; 保持电梯表面及内壁光洁明亮; |
玻璃门窗 | 门窗玻璃每月至少清洁1次,学校有举行重大活动前清洁。 | 做到玻璃明亮、整洁。 |
宣传栏、指示牌、标识 | 每周清洗擦抹一次 | 目视无明显积尘、无污渍、无破损。 |
公共 设施、设备 | 配电箱、消防栓等每周至少清洁1次,教室内电风扇每年5月1日、8月10日之前清洁。 | 保证表面干净,无破损、无尘无污迹。 |
行政 办公室 | 安排专人负责保洁; 室内沙发、地板、窗户、茶几、柜子等每天少擦拭少擦1遍; 每日在行政上班前将饮用水杯、桌面等要擦拭干净; 接待客人后即时进入保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 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畅通,办公桌台面光亮、无积灰、无水渍,文件、办公用具摆放整齐,办公室墙面、顶面、地面无杂物、无污垢、无脏迹、无明显灰尘。 |
教师 办公室 | 指 定服务的办公室每周清洁1次,地面、桌面干净,柜子及门窗整洁 | 室内干净整洁、空气新鲜、畅通,无明显灰尘。 |
功能性 场所 | 会议室、多功能厅、教室、图书馆等每两天至少清扫1次,遇会议活动期间,会前会后均要做好全面保洁 试验室(不含器材室)每月至少清洁一次。 | 保持室内干净、通风、明亮 室内桌椅摆放整齐,保持洁净 保证会议室使用的用具卫生、完备,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会场,清洗茶具、台布、毛巾等用品,并关好电源和门窗 保持实验室地面整洁,清洁过程中注意避免触碰实验器材,以免发生危险。 |
公共 卫生间 | 每天每节课前进行1次的清洁、檀香或降臭药丸不间断、地面保持干燥无积水;中午和下午下班前各1次彻底深层的清洁并用消毒水进行消毒。 厕所的纸篓每天要套上垃圾袋,废弃物每天下午下班前全部清走,并用水冲洗干净。 对大、小便的器具、洁具、墙面瓷砖、地砖的洗拖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 每周五对卫生间用药水彻底冲刷,确保清洁、无异味、无污垢,地面无积水。 及时收集垃圾、更换垃圾袋、刷净洗手池及台面、小便池、池漏污垢、锈迹并拖净地面;擦净。 灯饰、镜面、门窗、不锈钢装置等干净、无污迹、锈迹等。 所有消毒用品使用完后要及时收纳并加锁在柜子里,不允许裸露在外面,以免造成事故的发生。 | 墙壁、便器洁净,室内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无蜘蛛网,便具无积垢、无水锈; 卫生间隔板无明显污渍、无乱张贴物; 洗手台洁净,面台、镜子、地面无水迹,镜面明亮。 所有消毒、洗涤等用品和工具必须加锁收纳,整齐摆放。 |
操场、篮球场、地下场馆 | 每天按学校课程安排准时开关场馆,每天课程结束,立即清扫场馆; 做好操场、地下场馆、运动场地栏杆、楼道、地板、墙体等公共场所设施的卫生,每天至少拖洗2次公共楼道卫生,巡回保洁; 篮球场每天上下午各1次的打扫,每天至少清拖1次; 地下场馆每天保洁1次,每周必须清拖1次。 | 做好体育馆比赛赛事的准备、场地布置、保洁服务、设备维护; 保持地面、走廊、梯道、地面无沙粒、无痰迹、无杂物、无乱张贴物,各种设施干净无尘,垃圾桶干净,无污渍、异味,下水道畅通。 |
停车棚 | 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每月冲洗一次。 | 做到无明显积尘、无蜘蛛网、吊顶无蛛网、顶棚无垃圾纸屑、树叶。 |
垃圾收集 | 每日2次(中午、旁晚)收集楼内垃圾,转运至校内指 定垃圾收集点,每周至少清洗1次垃圾桶。 | 做到四项垃圾分类、日产日清,垃圾桶无污渍、无异味。 |
★5.2.2室外保洁服务标准
项目 | 具体操作 | 服务标准 |
公共道路、广场、大楼周边区域 | 每日至少清扫两次,循环保洁;每月冲洗一次。 | 环境整洁,目视无污垢、无积水、无痰迹、无废弃物、杂草、乱张贴,校园整洁干净。 |
建筑外墙、室外共用部位 | 3米以下位置每周清洁一次 | 玻璃幕墙整洁、明亮,其它外墙无明显污物 |
操场、跑道 | 每日至少清扫两次,循环保洁。 | 环境整洁,目视无明显垃圾、大体积杂物、污水 |
绿地 | 每日一次整体清理绿地、绿化景观周边的杂物、垃圾等,不定时保洁。 | 草坪目视干净,无明显废纸、塑料袋、瓶罐,无明显枯枝树叶等垃圾,保持绿地整洁。 |
垃圾桶 | 及时实施维护保洁,垃圾袋装,每天做好生活四类垃圾的分类、收集整理工作(含学生用餐垃圾)2次,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收集、清运至指 定地点,垃圾桶每周至少清洗1次 | 垃圾积压不得超过容积的2/3,并按四分类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垃圾桶、果皮箱摆放在指 定位置并加盖密闭,桶外壁干净无垃圾粘附物,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校园整洁干净。 |
路灯、宣传栏、消防栓、灭火器等 | 宣传栏、标识牌、消防栓、灭火器等每周至少擦拭清洁1次,路灯、围墙灯、楼道灯等公共设施每月至少清洁1次 | 标识标牌、消防栓、灭火器面板等无污迹渍、无灰尘;公共设施无污迹、无乱张贴现象。 |
阴井、明沟、雨、污水管道 | 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清理; | 确保排水、排污使用正常,保持畅通。 |
环境消杀 | 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时投放消杀药物(不少于每月1次) 每半个月做好校园所有建筑物、房屋及室内家具的防治白蚁工作,每季度投放消杀白蚁药物; 每季度对校园室内外全面消毒1次(消杀工作应确保操作人员和使用人安全,避开学校重大活动时间节点) 消杀用品必须是对人体无害,每次消杀必须提前打报告申请告知,不得有师生在校时进行消杀,消杀时务必做好警示标语,之后要确保几小时后方可进人。 所有消杀用品使用时必须有专人管理,使用后要及时封存加锁,确保工作人员除外的人员,特别是少年儿童无法触碰到消杀药品。 | 有效控制老鼠、嶂、蚊、蝇等害虫孽生。 |
6、绿化养护服务(总体按福州市物业服务一级服务标准)
6.1绿化养护服务内容
6.1.1负责制定各类植物日常培育、养护方案以及校园绿化规划;
6.1.2负责各类植物的浇水、施肥、松土等绿植养护工作;
6.1.3负责各类植物的修剪、移栽、补种的整形美化工作(不含大树修剪);
6.1.4负责各类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6.1.5负责绿地内的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垃圾的清理保洁工作;
6.1.6负责室外花圃内花木养护及垃圾清理;
6.1.7负责节假日花卉摆放工作(摆放花卉由校方购置,物业负责摆放)。
6.2绿化养护服务要求
6.2.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6.2.2做好校园绿化乔木、苗木及绿植保护、管养、补,工作,根据本地气候状况和季节,对花草、树木及时浇水、施肥、松土,确保绿植长势良好,发现枯死绿植及时补;
6.2.3认真完成校园乔灌木、绿篱、草坪等绿植的修剪工作,树木按不同形态修剪,不断提升绿植观赏价值,做到树木基本无倾倒,花草树木无枯枝,无虫害侵蚀,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
6.2.4草坪生长整齐,及时拔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孽生,杂草率低于3%,草坪高度不应超过5公分,超过时应及时修剪,每年要修剪3-5次;
6.2.5每月定期对校园环境喷洒环保药物,预防病虫害草生,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病虫害率控制在10%以下;
6.2.6保持园林建筑和绿化设施完好,整洁无损,在绿地内设有提示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6.2.7每年台风前对乔木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桩或支架,台风后及时倾倒的树木进行扶正、养护、清理断枝、落叶;
6.2.8认真做好教学办公楼、校门口、校领导办公室等室内盆栽的摆放、浇水、修剪、养护。
6.3室内盆花养护
6.3.1全面了解花木正常生长所需水份,定期给花木浇水。
6.3.2根据花木生长需要,恰当给花木进行施肥管理。
6.3.3检查花木是否健康生长,有无病虫害,做好预防设施,发现有病虫害的进行及时处理。
6.3.4对花木进行修剪时,清理枯枝、干叶,保持花木生机充满生气。
6.3.5对部分受粉尘污染严重的花木,进行叶面清洗。
6.3.6发现枯萎、病害等现象不宜摆放的花木及时进行处理、撤离、及时按标准进行更换。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人或其委托人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为准。该物业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员工薪资(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员工五险一金、管理费、服装费、年终奖金、法定假日补贴、公司佣金、税费以及可合理推断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须承 诺投标人员工薪资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员工五险一金,并单独提供承 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对本项目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投标人进行本项目项下的一切管理、服务所产生的物料用品、耗材、人工费等一切费用和相关的税收,除本招标文件及中 标后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算方式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按照以下要求配足人员,并单独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岗位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 | 年龄25-50周岁,项目经理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物业管理经验2年以上。负责钱塘所有校区的物业相关服务工作。 |
2 | 保洁员 | 12 | 其中钱塘本部7人,湖前小学3人,软件园教学点1人,怡山校区1人。年龄在30~50周岁,其中保洁主管30-55周岁。保洁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各校区后勤人员工作岗位职责表及明细表 |
3 | 绿化工 | 2 | 负责钱塘本部、湖前小学、软件园校区的绿化养护工作,年龄在30~55周岁。 |
4 | 工程人员 | 3 | 年龄30-60周岁,负责所有校区的日常水电设备设施维保及日常课桌椅维修工作。 |
合计 | 18 | ||
备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不能停止有人活动场所的服务作业。 |
1、投标人选派的管理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1作风正派、诚实可靠、自觉勤奋、吃苦耐劳;
1.2年龄25-50周岁(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医社保证明),项目经理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学校项目物业管理经验,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
1.3管理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掌握三体系运行和管理。
1.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1.5熟悉各项工作程序,积极布置、督促,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完成工作效果良好;
1.6具备全国物业项目经理证件。
2、投标人选派的保洁员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2.1作风正派、诚实可靠、自觉勤奋、吃苦耐劳;
2.2普通员工,年龄25-50周岁(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身体健康,乐于从事清洁工作;
2.3熟悉各项具体的清洁工作程序;
2.4经过培训,掌握一定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有关清洁设备、器材和清洁剂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
3、投标人选派的工程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3.1作风正派、诚实可靠、自觉勤奋、吃苦耐劳;
3.2拟投入本项目工程人员,年龄30-60周岁,身体健康、状态良好(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医社保证明),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技能;
3.3有水电工作经验2年以上,至少配备一名同时持有高、低压证件人员,其余工程人员需持有上岗证件;
3.4负责校区内课桌椅、窗帘、风扇等基本水电修缮工作;
4、投标人选派的绿化工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4.1作风正派、诚实可靠、自觉勤奋、吃苦耐劳;
4.2年龄30-60周岁,身体健康、状态良好(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医社保证明);有从事绿化的工作2年以上经验,熟悉各项具体的绿化工作程序和技能;
5、投标人因制定完善系统的人员配备和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选派的一切人员均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员工无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疾病的证明。
5.2如员工发生疫病的应及时更换,不得带病工作。
5.3上岗必须着统一服装,佩带标识,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5.4禁止非法、暴力操作,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操作。
5.5不得将学校内的消防水带作为保洁工具冲洗地面(特殊情况除外)。保洁操作过程中如损坏采购单位物品,应照价赔偿。物业员工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6有重大活动或有突击性任务,必须服从投标人统一调配。
5.7中标人应保障派驻采购单位的项目经理、工作人员及所聘请保洁、绿化等员工合法权益,采购方不承担非自身原因引起的任何责任。
6、投标人派驻采购人,或选派到采购人为本项目进行管理服务的一切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该等人员均与投标人发生劳动关系或其他形式的雇佣关系,而与采购人不发生任何劳动关系或其他形式的雇佣关系。投标人因保证各该人员安全、文明工作。在本项目管理服务过程中如工作人员自身发生任何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因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师生及进校人员的人身伤亡事故,其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与学校无任何关系。
7、投标人需针对福州市钱塘小学实际情况,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单独提供专 项书面声 明,声 明其方案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采购人未确定改变工作内容的情况下不得主张增加任何费用,否则投标无 效。
(五)考评要求及投标人责任
(投标人需对考评要求的以下条款进行专项承诺,未提供承诺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统一采购人以定期向行政部门、教师发放《物业管理服务意见征询表》,收集物业管理意见等形式,对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内容和效果进行月考核评分。月底根据考核扣分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作为支付,或者扣减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算依据:
1、考核得分N≥93分,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
2、考核得分<93分≥N90分的,扣除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5%,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95%;
3、考核得分<90分≥N85分的,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的10%,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的90%;
4、考核得分<85分的,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的20%,拨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的80%。
5、对累计三个月考评得分<85分的,视为投标人不能胜任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可认定为因投标人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采购人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撤离本项目的所有场所。
6、采购人未进行服务范围内的分项工作的,采购人可以从物业管理服务费费中按该分项对应的服务费的1.5-2倍予以扣减当月服务费,并按0.5-1分/次的标准扣减投标人的考核得分;
7、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限和质量标准完成采购人办公室发出的书面督办工作的,按1分/次的标准扣减投标人的考核得分;
8、因投标人的工作失误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的,除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外按1-2分/次的标准扣减投标人的考核得分。
具体考评办法如下:
附:物业服务月考评细则表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标准分 | 考评分 |
小计 | 16 | ||
一、基本管理 |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标准、各工作岗位考核 标准、奖惩办法完善,并认真执行。 | 2 | |
2、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 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 2 | ||
3、物业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 | 2 | ||
4、管理机构齐全,严格按合同配备人员,发生变化及时告 知、备案。 | 2 | ||
5、房屋、设施设备及工器具档案资料齐全规范,管理完善, 查阅方便。 | 2 | ||
6、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用户报求 助、建议、问讯、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 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 2 | ||
7、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 修率不高于1%,紧急事项应在15分钟内到达,并及时汇报情 况。 | 2 | ||
8、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管理制度与耗品领用控制办法。 | 2 | ||
小计 | 25 | ||
二、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 1、按照设备运行操作规程,保证各类设备(包括:空调、配 电、给排水、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 2 | |
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作好运行人员交接班记录 和设备运行记录,按时巡视检查并记录。 | 2 | ||
3、保证各个区域各类设备系统运行参数正常(包括:电梯系 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 | 3 | ||
4、设备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无跑 冒滴漏。 | 2 | ||
5、建立健全供水供电管理制度,作好用水用电统计记录 | 2 | ||
6、制定临时用电用水管理措施和停电停水应急处理方案,并 严格执行。 | 2 | ||
7、值班情况:人员齐整,到岗到位,很好履行值班职 | 2 | ||
8、消防设施设备完好齐全,有按时巡视检查并记录,定期组 织检测、维修保养。 | 2 | ||
9、消防报警系统抽查情况:是否发现故障隐患,是否有相应 的记录。 | 2 | ||
10、排除故障情况:能够提出合理的方案,对现有系统提出 建设性意见,故障都能够自主解决 | 2 | ||
11、特种设备维保、年检情况落实到位,积极配合专业维保 单位做好特种设备年检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 2 | ||
12、规章制度遵守、事件响应、工作态度等:很好的遵守了 规章制度,工作态度主动热情,能够积极发挥自己的能动 性,积极服务 | 2 | ||
小计 | 13 | ||
三、维修服务 | 1、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无重大人为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 | 2 | |
2、全年必须对辖区所有运行设备进行不低于两次的预防性维 护保养,必须不定期的对设备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养 内容按工作标准执行。 | 2 | ||
3、对设备系统故障的维修响应时间不大于30分钟。 | 2 | ||
4、必须建立设备定期维修台帐和设备系统日常维修保养 | 2 | ||
5、记录故障维修返修率V3% | 3 | ||
6、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各项日常维修工作任务。 | 2 | ||
小计 | 22 | ||
四、保洁服务 | 1、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 洁。 | 3 | |
2、环卫设备完备,垃圾箱、果皮箱设备完好、整洁。 | 2 | ||
3、保洁用具干净整齐陈放于储藏间,不得随意摆放。 | 2 | ||
4、所有保洁区域保洁工作符合各区域标准要求(包括屋顶 等)。 | 5 | ||
5、垃极严格按照四类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整理、收集,日产日清,并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 2 | ||
6、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勿擅自占用和推放杂 物现象。 | 3 | ||
7、按规定要求保洁人员在岗在位,保洁作业人员按规定穿工 作服和佩带工作证,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脱)岗,不 与人闲谈。 | 2 | ||
8、无发生因物业方面问题而造成的影响较大的环境卫生问 题。 | 3 | ||
小计 | 14 | ||
五、绿化服务 | 1、修剪及时,植株长势茂盛,树冠丰满、培养定干分叉,无 枯枝烂头。 | 2 | |
2、浇水:保持植物应有的水份,浇水时地面无明显积水。 | 2 | ||
3、施肥:施肥及时,植物生长旺盛,花卉及时开花。 | 2 | ||
4、病虫害防治:植物长势健壮,保持应有的观赏状态,无病 虫害。 | 2 | ||
5、养护地块整洁,不污染路面。 | 2 | ||
6、杂草及时清除,无明显杂草。 | 2 | ||
6、制订相应的节能降耗计划并实施。合理浇水、消杀与施 肥。 | 2 | ||
7、绿化成活率98%(乔木、灌木、草地、盆裁等)。 | 2 | ||
小计 | 10 | ||
六、考务、会务等大型活动保障 | 1、做好大型活动的服务准备、场地布置工作;提前全面检查 使用场所的水、电、家具、音响、空调等设备,发现问题及 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 3 | |
2、及时组织人员对活动场所进行清扫除尘作业。 | 3 | ||
3、确保活动顺利举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 2 | ||
4、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现场恢复,包括桌椅归位、拆除 相关横幅及其他临时架设的标识标牌等,保洁人员负责将使 用场所彻底清洁,将使用场所恢复至正常状态。 | 2 | ||
合计 | 100 |
(六)其他要求
1、保洁服务、绿化养护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2、物业服务所需各类设备和工具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包括物业办公用品、工程维护工具、卫生保洁所需的设备、工具、耗材、绿化养护所需的修剪机械、工具、农药、肥料等。
3、学校将为物业公司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维修工作间、仓库等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公司应按规范摆放各类物业工器具,保洁工具不得存放于卫生间。
4、在合同执行期间,物业公司须接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考评、监管。
5、本项目应由物业公司自行管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包他人,学校有权对违者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6、在合同执行期间,应校方临时性的工作要求任务或者工作职责变更的,物业公司须服从学校的安排进行调整。
7、关于物业人员薪酬支付说明:允许物业公司对各位聘请的人员薪资(人员薪酬年度预算表)在3%幅度的调整。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钱塘小学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10%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需要承担经济责任的,采购人可在该履约保证金中先予扣收。若中标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请求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照采购文件招标内容和合同约定内容验收合格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8.3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2 | 8.3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3 | 8.3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4 | 8.3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5 | 8.3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6 | 8.3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7 | 8.3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8 | 8.3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9 | 8.3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10 | 8.3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11 | 8.3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12 | 8.7 | 采取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方检查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服务的工作后,如中标人已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采购方应在次月的15日前用转账支付中标人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次月5日前,预先提供正式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发票。 |
8、投标人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8.1若因中标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而造成的事件、事故或案件的,所造成的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并有权单方提出终止合同。
8.2若中标人选派到本项目工作的员工流动,造成缺岗情况的的,中标人须在10日内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招到相应职位的人员造成缺岗、缺勤的,按照200元(人/天)的标准扣减中标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人有出现脱岗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每脱岗一人次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除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外,采购人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3中标人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利用本项目,进行任何有偿服务、敲诈勒索的行为,如违反本约定,应按照10000元/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损失的,采购人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4中标人的任何人员未经采购人许可,均不得擅自使用采购人所有的办公设备或其他设施和物品材料等。如违反本约定,应按照一次/壹万元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除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
8.5若中标人有出现因平常维护不到位或擅自离岗导若致不能及时供电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按照5000元/次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8.6若中标人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可发出警告或限期整改通知,采购人连续二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投标人又无彻底改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造成采购人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购人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由投标人赔偿损失。
8.7在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贰万元的违约金;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9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或变相的转包、分包。如有违反,已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其他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8.10负责做好物业前期移交、接管、验收工作以及合同期满相关移交、清算等工作。
8.11中标人如在本项目范围内因垃圾未按国家要求的可回收、其他、厨余、有害垃圾分类,所造成的罚款、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校方无任何经济关系。
9、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0、合同期满后,即告终止。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办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手续。采购人认为需要的,可根据需要重新招标,签订新的合同。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提出增加部分临时性的物业服务项目的,中标人不得提出增加物业服务费的要求。
2.2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2.3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2.4本招标文件及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作为计算货币。
2.5随着项目进展可能会有其他的因素或未尽事宜发生,采购人和中标人于签订合同时,在招投标文件基础上另行平等协商解决。
2.6本章“三、商务条件”为实质性内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采购文件中关于此项有冲突的内容,以此条为准。)
2.7物业服务费用测算(单位:元/年)
钱塘小学物业服务年度预算表 | ||
项目 | 年度合计 | 备注 |
1、人工成本 | 1064903.14 | |
(1)人员薪资 | 1023945.32 | 见附件一 |
(2)教育经费 | 20478.91 | 人员薪资总额的2% |
(3)工会经费 | 20478.91 | 人员薪资总额的2% |
2、行政办公费 | 4320.00 | 按照20元/人·月计算 |
3、工程维修费 | 9400.00 | |
(1)维修工具及设备折旧 | 2400.00 | 见附件二 |
(2)维修耗材 | 7000.00 | 承担7000元/年以内部分 |
4、环境清洁费 | 7590.00 | |
(1)保洁工具费 | 2790.00 | 见附件三 |
(2)保洁耗材费 | 3600.00 | 含垃圾袋、清洁剂等耗材费用,按照300元/月计算 |
(3)保洁消杀费 | 1200.00 | 每月消杀,100元/月的标准 |
5、绿化养护费 | 3920.00 | |
(1)绿化工器具折旧费 | 2000.00 | 按照3年折旧,见附件四 |
(2)肥料费用 | 960.00 | 按照80元/月计算 |
(3)病虫害防治费用 | 960.00 | 按照80元/月计算, |
6、运营管理费 | 32703.99 | 成本费用的3% |
7、税金及附加 | 72086.14 | 年度总费用6.42% |
年度费用合计 | 1194923.27 |
备注:经过测算,物业服务费用基本达到收支平衡。
附件一:人员薪酬年度预算表
人员薪酬年度预算表 | |||||||||||||||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 称 | 岗位工资 | 考核绩效 | 月薪酬 | 法定节日 | 社医保 | 年终奖及 | 高温费 | 意外险 | 制服 | 单价 | 定编 | 小计 | 备注 |
1 | 项目部 | 项目经理 | 6000.00 | 1000.00 | 7000.00 | 208.62 | 1200.00 | 208.33 | 25.00 | 26.93 | 91.67 | 8760.55 | 1 | 8760.55 | 统筹项目日常管理,对接甲方服务 |
2 | 环境部 | 保洁主管 | 3100.00 | 500.00 | 3600.00 | 208.62 | 920.13 | 208.33 | 25.00 | 26.93 | 65.00 | 5054.01 | 1 | 5054.01 | 统筹保洁部管理,参与保洁工作,落位本部,做六休一 |
3 | 保洁员 | 2500.00 | 300.00 | 2800.00 | 208.62 | 920.13 | 208.33 | 25.00 | 26.93 | 65.00 | 4254.01 | 3 | 12762.04 | 湖前、软件园、怡山各一名,做六休一 | |
4 | 保洁员 | 2300.00 | 300.00 | 2600.00 | 208.62 | 920.13 | 208.33 | 25.00 | 26.93 | 65.00 | 4054.01 | 8 | 32432.11 | 本部5名、湖前2名、软件园1名 | |
5 | 绿化工 | 3200.00 | 300.00 | 3500.00 | 208.62 | 920.13 | 208.33 | 25.00 | 26.93 | 75.00 | 4964.01 | 2 | 9928.03 | 本部南北区、怡山及湖前各配置一名,做五休二 | |
6 | 工程部 | 维修员 | 3700.00 | 300.00 | 4000.00 | 208.62 | 920.13 | 208.33 | 25.00 | 26.93 | 75.00 | 5464.01 | 1 | 5464.01 | 负责本部北区、怡山校区工作,做六休一 |
7 | 维修员 | 3700.00 | 300.00 | 4000.00 | 208.62 | 920.13 | 208.33 | 25.00 | 26.93 | 75.00 | 5464.01 | 1 | 5464.01 | 负责本部南区、软件园教学点,做六休一 | |
8 | 维修员 | 3700.00 | 300.00 | 4000.00 | 208.62 | 920.13 | 208.33 | 25.00 | 26.93 | 75.00 | 5464.01 | 1 | 5464.01 | 负责湖前校区、协助其他校区,做六休一 | |
9 | 月费用 | 18 | 85328.78 | ||||||||||||
10 | 年费用 | 18 | 1023945.32 |
备注:根据以上人员薪资年度预算表得出,年人工成本费用为:1023945.32元/年。各细项费用见下表分析。
关于物业人员薪酬支付说明:允许物业公司对各位聘请的人员薪资(人员薪酬年度预算表)在3%幅度的调整。
二、服装配备标准 | |||||||||
岗位 | 夏装价格 | 套数 | 冬装价格 | 套数 | 总价 | 全年折旧价 | 月分摊 | 备注 | |
项目经理 | 450 | 2 | 650 | 2 | 2200 | 1100 | 91.67 | 2年折旧 | |
保洁工 | 320 | 2 | 460 | 2 | 1560 | 780 | 65 | 2年折旧 | |
绿化工 | 350 | 2 | 550 | 2 | 1800 | 900 | 75 | 2年折旧 | |
工程人员 | 350 | 2 | 550 | 2 | 1800 | 900 | 75 | 2年折旧 |
三、人身意外险 | |||
岗位 | 费用(年) | 月份 | 月摊销 |
人均标准 | 323.16 | 12 | 26.93 |
四、年终奖及过节费 | |||||||||||||
节日 | 元旦 | 春节 | 清明节 | 劳动节 | 端午节 | 中秋节 | 国庆节 | 生日礼金 | 司庆 | 年终奖 | 全年合计 | 月分摊 | |
人均标准 | 100 | 5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200 | 2500 | 208.33 |
五、高温费补贴 | ||||||||
月份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全年合计 | 月分摊 |
人均标准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300 | 25 |
附件二:工程维修工器具清单
工程工器具清单
序号 | 产品名 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3M人字梯 | 个 | 4 |
2 | 0.8米铝梯 | 部 | 5 |
3 | 电笔 | 支 | 6 |
4 | 史丹利卷尺5m | 个 | 6 |
5 | 雨衣 | 件 | 19 |
6 | 手电筒 | 个 | 8 |
7 | 史丹利螺丝刀套 | 把 | 6 |
8 | 工具包 | 个 | 6 |
9 | 不锈钢直尖镶子 | 支 | 6 |
10 | 不锈钢弯尖镶子 | 支 | 6 |
11 | 木柄多用电工刀 | 把 | 6 |
12 | 活络扳手6寸 | 把 | 6 |
13 | 活络扳手8寸 | 把 | 6 |
14 | 活络扳手10寸 | 把 | 6 |
15 | 多功能剥线钳 | 把 | 6 |
16 | 手电钻 | 把 | 6 |
17 | 不锈钢角尺 | 把 | 6 |
18 | 水银温度计 | 个 | 5 |
19 | 拖线盘220V 30米 | 个 | 6 |
20 | 铁铲 | 把 | 6 |
21 | 冲击批 | 套 | 6 |
22 | 11件球头内六角扳手组套 | 套 | 6 |
附件三:保洁工器具清单
保洁工器具清单
序号 | 产品名 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水捅 | 个 | 10 |
2 | 竹扫把 | 把 | 6 |
3 | 畚斗 | 个 | 15 |
4 | 塑料扫把 | 把 | 12 |
5 | 毛刷子 | 把 | 20 |
6 | 拖把 | 把 | 12 |
7 | 鸡毛掸子 | 把 | 12 |
8 | 喷壶 | 个 | 5 |
9 | 钢丝球 | 包 | 30 |
10 | 刮刀 | 把 | 12 |
11 | 玻璃刮胶条 | 条 | 6 |
12 | 玻璃手柄 | 把 | 12 |
13 | 玻璃毛头 | 个 | 30 |
14 | 地面水刮 | 个 | 24 |
15 | 3米伸缩杆 | 把 | 5 |
16 | 水管 | 条 | 5 |
17 | 乳胶手套 (长) | 套 | 12 |
18 | 草帽 | 顶 | 12 |
19 | 长柄刷 | 把 | 5 |
20 | 云石铲刀 | 把 | 12 |
21 | 云石铲刀片 | 片 | 24 |
22 | 百洁布 | 包 | 20 |
附件四:绿化工器具清单
绿化工器具清单
序号 | 品 牌 | 产品名 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绿篱机 | 川崎SM110 | 台 | 2 |
2 | 海道DY21 | 打草机 | 台 | 2 |
3 | ARS | 高枝剪 | 台 | 1 |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