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2022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备案编号:A7-20112-GK-202206-B4223-IDN
项目编号:[350182]FJXFZB[GK]2022003-1
采购人: 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2022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7-20112-GK-202206-B4223-IDN。 2、项目编号:[350182]FJXFZB[GK]2022003-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和平街56号 联系方法:0591-28116270 12、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法:0591-88002309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附1:账户信息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2800000
2800000
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4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2.1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6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8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备注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7 13.2
(2)其他:19.1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0.8%;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4)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鼓楼支行账号:100026211970010002。 19.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标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实,投标人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19.3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9.4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资格审查小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记录、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19.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原件的方式:现场方式;(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8002309;(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9.6投标无效条款:1)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1第4项号规定的;2)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1第12项号中规定情形的;3)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2投标无效规定的;4)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9、10.6、10.8、10.9、10.11、10.12条款中投标无效规定的;5)出现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投标无效规定的;6)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投标无效规定或“★”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7)出现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无效规定的。 19.7关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补充说明: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是指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19.8投标人出现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文中规定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19.9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19.10因疫情原因造成各类资格资质证书到期无法及时年审的,投标人可以提供相关管理部门政策,在投标时提交书面说明,若投标人提供了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情形的,不影响其投标(或评审得分),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作出对其不利的评审。 19.11特别提醒: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政府采购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7号的精神,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人员要主动向政府采购活动组织方报告14天内个人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主动测量体温并出示本人健康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符合来(返)榕的疫情防控要求,并持有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报告单 ,否则该人员不得进入开标或评标现场。若该人员为投标人代表,其投标文件不予签收,并原封不动的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1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包:1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2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8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3)投标保证金。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如3C认证、信息安全产品等),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
商务符合性
明细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三、商务条件”全部条款的。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附加符合性
无
无
价格符合性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15%(工程项目为3%)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5%(工程项目为5%)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5%(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 注:1、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2、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和服务要求
40
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中各项要求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带“★”符号的技术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其投标无效,未带“★”符号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共8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2.整体目标、管理模式、措施方案和理念
3
根据投标人通过对本项目建筑架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其布局、功能上的特点,提供的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管理上的重、难点,②提出相应措施和解决办法,③制定物业管理整体目标、管理模式和理念服务预期效果方案;投标人针对上述方案每提供1项内容得1分,满分3分。
3.保洁绿化方案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洁绿化管理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卫生保洁养护内容,②绿化养护服务内容,③作业流程、服务质量标准;投标人针对上述方案每提供1项内容得1分,满分3分。
4.治安保卫与进出场车辆停放工作管理方案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治安保卫与进出场车辆停放工作管理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治安保卫服务内容,②进出场车辆停放服务内容,③作业流程、服务质量标准;投标人针对上述方案每提供1项内容得1分,满分3分。
5.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方案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方案,②定期检修保养方案,③突发性故障应急处理方案、节能降耗方案;投标人针对上述方案每提供1项内容得1分,满分3分。
6.管理规章制度与档案管理方案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与档案管理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内容,②监督机制,③日常档案管理内容,④信息化建立档案管理流程;投标人针对上述方案每提供1项内容得0.75分,满分3分。
7.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日常管理中常见的突发事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火灾地震,②台风暴雨,③电梯困人、突发疫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投标人针对上述方案每提供1项内容得1分,满分3分。
8.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培训和管理方案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培训和管理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岗位设置,②各岗位人数配备情况,③培训方案、奖惩制度;投标人针对上述方案每提供1项内容得1分,满分3分。
9.过渡期物业服务交接方案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人员交接、过渡交接服务方案;②移交资料保管、资产不流失预案;③整体平稳过渡计划及应急预案;投标人针对上述方案每提供1项内容得1分,满分3分。
10.人员要求(注:同一人员,不予重复评分。)
2
(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2)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水电工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体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及低压电工作业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3)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专业绿化工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4)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寄宿生管理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退伍证的,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综合实力
3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体系认证、GB/T19095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评价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2)投标人具有绿化养护信息化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物业工程水电智能化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垃圾分类服务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诉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疫情防控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需为投标人)的每提供1个得0.6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中国版权局版权服务平台查询网站截屏,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由投标人自身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业绩得0.5分,满分为3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正常履行完毕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3、荣誉
3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授予表彰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
(2)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协助业主单位获得荣誉时间必须在物业合同期内)协助业主单位获得省级文明荣誉并受到业主表扬或表彰的,每提供1份得1分(同一业主单位提供多份的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员工保险保障
3
根据投标人诺为拟投入的员工购买的有效期内的人身意外保险情况(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进行评分:员工死亡伤残赔付限额≥100万及以上的得3 分,100万元>员工死亡伤残赔付限额≥80万元的得1.5分,员工死亡伤残赔付限额<80万元的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承诺函,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概述 (一)物业项目: 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吴航校区、首占校区); (二)物业类型:校区及校内住宅区物业服务; (三)坐落位置: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和平街56号(吴航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会堂南路99号(首占校区) (四)本项目委托物业管理期限为1年(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 (五)占地面积: (1)、吴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 67900平方米。含有7层带电梯综合楼6898平方米、5层教学楼5198 平方米、5层实验楼 6835 平方米、4层图书馆 2961 平方米、3层教研楼1703 平方米、2层校史馆及心理咨询室839 平方米、音乐教室400平方米、3层行政办公楼1030平方米、体育馆2561平方米及升旗广场、文化广场、田径场、 室内室外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场、自行车停车棚、校内建筑物周边的绿化带、道路等;学生公寓带电梯4825 平方米(含教工宿舍)、学生宿舍A幢B幢共 3838平方米 、师生食堂4层 2925平方米,以及新划拨给吴航校区的原教师进修学校建筑、绿化带、道路等。 (2)、首占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达到95488平方米,图书行政楼面积约10000平方米,初中部4栋教学楼、实验楼面积17510平方米,高中部3栋教学楼、实验楼面积15000平方米,艺术楼面积5427平方米,四栋学生宿舍楼面积13000平方米,体育馆面积5016平方米,食堂、教师值班房10009平方米以及总面积1000平方米四间报告厅。升旗广场、文化广场、田径场、 室内室外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场、自行车停车棚、校内建筑物周边的绿化带、道路等。 2、投标人应以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员工五险一金、住宿、材料、器械损耗、管理费、服装费、年终奖金、法定假日补贴、低值易耗品、保洁工具费(含厕所管道疏通费)、垃圾清运、清杀费、不可预见费、公司佣金、税费等一切费用。还要包括可能的培训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投标人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6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投标人报价时所填报的工资金额不得扣除各类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故投标人报价中必须包含五险一金的费用,且不能低于投标人所在地规定缴纳的标准。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公布变更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五险或其它福利、津贴的,从其规定。在合同期间若相关规定有变更,中标人须按新政策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物业服务事项 1、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包括:门厅、走廊、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维护、运行管理(包括: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蓄水池、屋顶水箱、电梯、避雷设施 、停车场、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棚等) 3、公共场地、道路、公共走廊、楼梯间、卫生间、会议室、各处室办公室、图书馆、各功能教室、公用教室、多媒体教室、强弱电间、健美操房、室内外羽毛球场、室内外篮球场、乒乓球场、田径场等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垃圾收集清运;以及污水管道、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及蓄水池、屋顶水池水塔清洗;室外绿化带、花草树木、建筑品、健身器械等养护与管理。 4、消防设施设备、供水、供电管网及水泵维护及管理。 5、监督电梯维保公司及时做好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材料归档工作;做好各大楼的供水、供电管理工作;定期做好空调滤网、风扇风叶清洗;日常零星修缮及其它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6、保洁服务,印刷服务,生管服务,门卫服务,绿化养护服务; 7、重大节日、运动会、迎新、重要来宾到访等重大活动及学校临时性事件的物资保障供给、场地布置、卫生保洁和桌椅等物品搬移等工作,配合采购方做好校内活动部署。 8、法规、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以下质量标准。 1、保证公共场所日常清洁及管道畅通,按福州市垃圾分类规范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卫生清洁工具(含垃圾桶、垃圾袋)由中标公司负责添置,垃圾桶按分类要求设置,垃圾箱内的垃圾及痰桶要及时清理(每天至少一次),保持垃圾箱外表的清洁,垃圾箱要经常用水冲洗干净无异味。校内垃圾和食堂垃圾每天至少清运二次并每天消毒处理,保持垃圾堆放处垃圾不外溢。 2、 校园环境、门厅、走廊、楼梯:每天(早、中、晚)利用业主休息时间彻底清扫,校园区域每个小时巡查一次;保持区域内停车场、道路、绿地无废弃物、无落叶、无杂草、无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宣传栏、报刊栏、标识牌、栏杆、各栋楼靠走廊门窗窗台及时擦拭,达到目视无污渍、无灰尘、玻璃、不锈钢面洁亮;对天花板、墙角定期清洁,达到无积尘、无蜘蛛网。一个月清理建筑物房顶一次,建筑物的墙体(外墙)及玻璃幕墙和玻璃窗每一年组织专业人员清洗一次。 3、行政办公楼、综合楼各办公室、会议室每天拖洗地板,擦洗桌椅、门窗,倾倒垃圾,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会议室在会前、会后要及时倾倒垃圾等,会后要及时清理会场,达到随时具备使用条件;体育馆、报告厅等根据业主会议需求进行会前准备和会后清理,定期保洁。 4、图书馆、各功能教室、公用教室、多媒体教室根据业主需求进行地面清扫和桌面擦拭,做到桌面、地面整洁、室内无垃圾。 5、室内羽毛球馆、室内篮球场、乒乓球场、健身房每天进行清扫,定期进行擦洗,保持地面整洁、无污渍,室内器材等用品摆放整齐、无积尘。 6、电梯: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天早晚清理地面一次。由卫生保洁人员随时清理电梯卫生并每天消毒,以保持电梯清洁无杂物、污渍。 7、卫生间:每天对卫生间进行彻底清洁并消毒。学生使用的卫生间每天要每节课前(含晚自习)进行1次的清洁,包括:垃圾和废弃物要及时清走,对大、小便的器具、洁具、墙面瓷砖、地砖的洗拖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每周对卫生间用药水彻底冲刷,确保清洁、无异味、无污垢,地面无积水。 8、蓄水池、屋顶水箱按规定每学期清洗一次,并负责清洗后水质检测工作,保证卫生符合规定标准。 9、管理区内雨、污水井管保证畅通。雨、污水管道每年要有疏通计划安排;雨、污水井每月至少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至少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确保畅通。遇异常天气(如台风、大暴雨等),应预先做好应急相关准备及过后要及时做好相关清理工作。 10、根据季节变换和校园的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适当的消毒、灭虫除害工作(含除白蚁等)。 11、及时反馈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设施、设备故障等,每天下班后派专人巡视校园检查对水电、空调、门窗没有关闭的及时关闭。 12、水电工要按规程操作,保障学校24小时用电用水正常;寄宿生管理员要科学管理,保证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宿舍楼24小时有人值守;印刷工要保障学校印刷工作正常进行;门卫除了正常职责外,还需负责中高考录取通知书的接收、统计与发放工作。 13、设施设备管理及维修服务 13.1维修服务范围:建筑主体的维护维修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包括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桌椅家具以及消防系统的维修。 13.2中标人受理学校所有物业报修项目,并按合同要求,及时做好相应维修工作。超出中标人维修范围的项目, 中标人须于当日内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处理信息并向学校通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中标人每月10日前必须向学校通报(公示)上月受理报修项目及处理情况清单,并汇总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13.3建筑主体及内外装饰的日常管理以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和一般性维修。包括各层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馆、自行车车库、屋顶、内外墙面、地面、楼梯走道、走廊、电梯厅、层间大厅、天花板、洗手间、茶水间、阳台、门窗门锁,防火门、围栏等。 13.4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一般性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门房传达保安室、操场、道路、院墙、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 13.5给排水系统(大修除外):雨水管、排污管、给水管、操场水池、屋面水箱、进水泵房、进水阀门等全部水系统的日常管理、保养、一般性维修和急修。 对地下管网、配电房、水泵房、蓄水池、给排水管网的管理与维护(此项设备更换与维修材料由学校承担); 各楼水电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制定并严格落实供水、用水管理制度和给排水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加强对给排水系统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包括管网、阀门等的日常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和清通工作,确保给排水系统24小时正常、安全运行,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对师生报送的维修内容两小时内响应; 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应按规定时间通知学校,做好节约用水的工作和宣传; 厕所洁具设施保持完好、正常,水龙头及便池出水正常,不漏水,地漏畅通、不堵塞。保持管道畅通与安全使用,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 13.6照明及动力等电力系统:包括低压配电房末级开关后的电力系统。各校区内外照明、开关插座、所有配电房,母线排及各线路的一般性保养、检查、维修和更换工作。 各楼的配电间和配电房的日常管理、卫生清洁由中标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有一名电工持有高压电工证; 日常巡视,保证配电间平常处于安全管理状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允许无关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 配电房出现设备、线路故障应第一时间及时修复,不得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日常水电维修和管理(路灯、楼道灯、教室电灯、电源插座、电源开关箱、风扇、自动打铃器等),每天一次巡检,确保外环境和各楼宇的照明灯具的完好,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 13.7校园维修管理 负责教室教学用桌椅、行政办公桌椅、卫生间隔板等所有木器家具的维修、保养,栏杆(包括天台栏杆)的维修、加固,保证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 定期巡回检查所管范围设施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接到派工迅速维修,遇到重大问题时请示汇报; 13.8其它零星项目的布置与安装。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常规任务,为重大节日、运动会、考场布置、迎新、重要来宾、到访等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学校临时性事件完成保障支持工作。 13.9 维修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专业证书并在学校总务处备案,有完善的值班制度、设备安全运行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度、定期巡检测试及监督维修制度,各项设施标识清晰、规范,有完善可行的保养维护计划及完整的应急处理实施方案。 13.10专项维修及各项零星维修服务所涉及材料,中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工程材料预算,由学校安排相关按内控制度流程进行申购采买,费用由学校承担。维修服务所涉及材料如低于100元/次的由中标人承担。 13.11 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应加强各楼宇的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证人员充足在岗,并进行夜间值班巡查。 14、物业员工工资按月发放,中标人不得以学校尚未支付为由而拖延发放。 (三)绿化养护要求 1、本部分绿化养护内容须聘请专业绿化公司完成并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养护标准。常驻专业绿化工不少于4人(两个校区各2人)。产生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2、修剪及树型管理 (1)修剪要求。修剪应符合相关规范,以促进植物健壮生长、适时开花、景观舒适为主要目的,应提前编制修剪计划和要点,报学校审批后方可实施,学校应明确修剪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在关键节点派人到现场指导; (2)常规修剪。每天对绿地进行常规检查,对影响景观有安全隐患和遮挡交通视线的枝条如断枝、萌蘖条,以及遮挡标志牌、监控摄像,路灯灯光的树枝必须及时修剪和清理。人,车使用空间上方的枯枝必须及时清理,下缘线必须高于使用高度2.8米以上,并结合景观需要进行调整。道路边的倒树断枝必须在接报半天内清理完毕; (3)乔木修剪。行道树及其它种植在路边的乔木除常规修剪外,每年春秋季进行集中重剪―遍,台风季节前再作一次检查和修整。主要实施清除老弱枝、过密枝条等促进植物生长的修剪措施,以及修整下缘线,冠型等整型修剪措施; (4)灌木修剪。花灌木和地被的修剪措施以促进生长、保持美观为目的。采用短截、打顶、间疏、牵引等方式,进行以下几方面修剪:一是根据季节和植物开花期的特点,进行主动控花修剪;二是根据观赏角度和植物搭配情况,进行艺术整型修剪;三是根据植物生长特性,进行重剪,翻种等复壮措施:四是在生长旺盛期,定期进行疏枝、整型等养护措施。不宜千篇一律地采用剪平的简易修剪方式; (5)草坪修剪。草坪以定期修剪平整为主,适当结合疏草等措施以促进生长,应结合季节生长特性进行定期修剪。重点区域草坪每年须打孔疏草全面护理―遍,其他绿地根据生长情况而定。修剪频次:雨季(3-8月)每30~40天修剪一遍,旱季(9-2月)每40~50天修剪―遍,全年不少于7次。草坪修剪应力求精细,机械和人工互补,确保平整美观,草坪边缘也须平整,不漫延不凸起。应避免草坪因过度生长而老化鼓包,同时也应防止过度修剪而出现秃黄; (6)悬挂绿化修剪。悬挂绿化和盆栽绿化应重点进行整形修剪、枝条牵引,结合开花规律进行适度修剪和控花促花; (7)歪斜乔灌木扶正。歪斜的乔灌木必须在一个月内扶正并加固,要求达到完全直立。扶正时应结合剪叶、浇水等措施,必须保证成活; (8)修剪垃圾。修剪时产生的垃圾必须随产随清,修剪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打扫干净,垃圾运走; (9)遇台风、暴雨,负责支撑加固树木,倒伏树木负责扶起。服务期内树木死亡,负责补植。 3、水肥药管理 (1)施肥要求。要求以促进生长、提升景观为主要目的,优先安排悬挂绿化、行道树、观花乔灌木等为重点,以有机肥为主,以深挖深埋为主,可考虑将增设行道树施肥管等改良营养条件的措施纳入施肥费用。除按计划和规范施肥外,还应确保所有植物水肥供应充足,无生长不良现象,对于生长不良的植物,应采取各项措施综合解决复壮问题; (2)施肥现场签证。根据合同约定的施肥量和绿地营养状况分析,以季、月、周为期分别制定施肥计划报学校,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肥料种类、质量、施用量均确认无误方可签证; (3)浇水。要求定期进行全面彻底浇水。绿篱的绿化每两天至少浇透―遍,其他绿地每三天至少浇透―遍; (4)排水。排水不畅的绿地应采用辅助方式疏通,确保不积水。悬挂绿化的排水应进入排水沟,避免直接滴落; (5)除杂平整。保持纯草率在95%以上,每次草坪修剪前须全面除杂一次,其他不强调除杂的草坪也应及时剪草,保持草坪平整。草坪上已有的凹凸不平(如树坑、车轮印、管沟等),应及时开挖填平; (6)有害生物防治。要求养护企业对绿地内的有害生物(包括病虫害、入侵生物等)有效监控,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保持植物受损程度控制在不影响景观的限度内,同时对环境影响尽可能小。病虫害对园林植物的损害程度应控制在单一植株的40%以内。对入侵生物应在萌芽状态进行扑杀,控制在无繁殖扩大的状态; (7)悬挂绿化控花。要求悬挂绿化及设施整齐无缺损,盆栽植物灌型饱满整齐,长势旺盛,通过专门技术进行水肥管理,实施促花控花措施,盛花期开花率达85%盛花期保持一个月以上。 4、校园摆花,务必保持整齐美观,即时调整、更换(摆花吴航校区每月至少 300 盆、首占校区每月至少 600 盆)。上述产生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 1、必须有2名项目经理(吴航校区、首占校区各1名)、每天到达驻校工作现场,进行作业指挥。 2、人员配置为每日应到校服务人员,各岗位服务人员(含专业绿化工)。 3、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不能停止有人活动场所的服务作业。 (五)员工要求 (1)项目经理 1.作风正派、诚实可靠、自觉勤奋、吃苦耐劳。 2. 年龄25-60 周岁,项目经理需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物业管理经验2年以上。 3.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4.熟悉各项工作程序,积极布置、督促,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完成工作效果良好。 ★5.人员配置:共2人,吴航校区、首占校区各1人。 (2)卫生工 1.作风正派、诚实可靠、自觉勤奋、吃苦耐劳。 2.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乐于从事清洁工作。 3.熟悉各项具体的清洁工作程序。 4.经过培训,掌握一定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有关清洁设备、器材和清洁剂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 ★5. 人员配置:共25人,吴航校区10人,首占校区15人,其中每幢教学楼2人。 (3)水电工 1. 作风正派、诚实可靠、自觉勤奋、吃苦耐劳。 2. 年龄20-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业务知识、技能 3. 有水电工作经验2年以上、持有本专业的上岗证。 ★4.人员配置:共4人,吴航校区、首占校区各2人。 (4)专业绿化工 1.作风正派、诚实可靠、自觉勤奋、吃苦耐劳。 2.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 3.有从事绿化的工作经验,熟悉各项具体的绿化工作程序和技能。 ★4.人员配置:共4人,吴航校区、首占校区各2人。 (5)寄宿生管理员 1.作风正派、诚实可靠、自觉勤奋、吃苦耐劳。 2.年龄25-5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业务知识、技能。 3.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 ★4.人员配置:共21人,吴航校区9人、首占校区12人,男女人数配置应与采购人沟通。 (6)印刷工 1. 作风正派、诚实可靠、自觉勤奋、吃苦耐劳。 2. 年龄25-55周岁,身体健康。 3. 有从事印刷的工作经验,熟悉各项具体的印刷工作程序和技能。 ★4.人员配置:共4人,吴航校区、首占校区各2人。 (7)门卫(含收发室管理) 1. 作风正派、诚实可靠、自觉勤奋、吃苦耐劳。 2. 身体健康。 3.熟悉各项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完成工作效果良好。 ★4.人员配置:共4人,吴航校区3人、首占校区1人。 (8)工作要求: 1.员工上岗必须着统一服装,佩带标识,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禁止野蛮操作,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操作。 3.不得将学校内的消防水带作为保洁工具冲洗地面(特殊情况除外)。 4.中标人(包括中标人指派人员行为,下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如损坏采购人单位物品,中标人应照价赔偿。如造成采购人师生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如造成采购人被追责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 理费、赔偿款等一切损失)。中标人指派人员在提供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如造成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就所有损失向中标人追偿(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 理费、赔偿款等一切损失)。 5.有重大活动或有突击性任务,必须服从业主统一调配。 6.制定完善系统的人员配备和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7.中标人应保障派驻业主单位的项目经理、工作人员及所聘请保洁、绿化等员工合法权益,采购人不承担非自身原因引起的任何责任。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8、考评要求 8.1采购人派员担任监督联系人,监督内容为中标人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保洁标准等,采购人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审核; 8.2采购人通过问卷调查、走访了解、现场检查、考评等方式,每月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把服务质量情况作为监督执行合同的依据。 8.2.1中标人在服务中未履行职责,对采购人造成较大影响的,采购人将发出书面整改意见书。30天内累计发出三次整改意见书,则扣减中标人当月物业管理费的10%作为违约金,并限期中标人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如中标人严重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严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尚未支付的一切费用,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向采购人承担每年服务费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金和损失的差额部分; 8.2.2采购人会不定期派员检查物业管理人员到岗、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情况等,若脱岗或服务不到位,发现一次扣除200元,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除。若因管理范围内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而受到有关部门(爱卫、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处罚的,其中所需的罚款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8.2.3采购人要求中标人管理服务质量总体满意率达80%(含)以上。中标人当月管理服务质量总体满意率在60%-80%的,采购人限期中标人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80%以上,采购人扣减当年月均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中标人管理服务质量总体满意率在 60%以下的,采购人可随时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关系,同时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尚未支付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向采购人承担每年服务费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金和损失的差额部分; 8.2.4采购人将派相关工作人员依据相应的“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对中标人的投标承诺、管理指标、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及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或外部检查、审核。如经考核未达到物业管理服务承诺,限期不做改正的,单项不达标视情节扣除相应的管理费。采购人也将根据相关法规,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整体考核办法与考核标准。考核时间为每月考评一次。考核标准:综合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采购人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85—90分,口头警告;80—85分,扣除当月服务费1%;80分以下,扣除当月服务费3%;70分以下,扣除当月服务费5%,并给予书面警告;一年内因考核成绩造成书面警告达到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后果按上条处理。 8.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配齐工作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利按月物业费的人均摊费用扣发相应人员所需的费用; 8.4以上所有应由中标人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款等款项,采购人均可从应当支付给中标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回,不足部分可以另行向中标人追偿。 9、违约责任 9.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9.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9.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9.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9.6仲裁、诉讼条款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长乐一中吴航校区、首占校区。
2、交付时间:物业管理期限为1年(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
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物业费总额均摊到每月为月物业费,经采购人考核中标人当月完成物业的工作后,按月支付。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82]FJXFZB[GK]2022003-1的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2022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乙方:
住所:长乐市吴航街道和平街56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董良锦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0591-28116270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0591-28116270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品牌/型号) 来源地 备注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索引
一、投标函
2.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二-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三、投标保证金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附: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