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省连江文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11-LJWBZX-GK-202207-B1518-IDN

 

           项目编号:[350122]HHPM[GK]2022005
                   

 

 

 

 

                                                           采购人: 福建省连江文笔中学

代理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连江文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11-LJWBZX-GK-202207-B1518-IDN

2、项目编号:[350122]HHPM[GK]2022005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采购包1。(4)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5)其他政策: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建省连江文笔中学

地址:福建省连江县敖江镇丹凤东路63号

联系方法:13799727088

12、代理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联系方法:0591-83053110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1(批) 2,130,000.0000
2130000 2130000 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4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2.1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6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

713.2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8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

16.1

监督管理部门:连江县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 :1.5%;(100万元,500万元]:0.8%。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帐 号:7345 1101 8260 0053 018。 (3)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无效”条款):①出现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②出现招标文件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

     备注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备注说明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投标人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明细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在技术或商务评审时,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的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或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技术符合性
明细
属于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

商务符合性
明细
属于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4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2.1响应情况 36 投标人必须如实根据所投服务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作出明确的逐项响应承诺,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是否偏离,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完全响应无负偏离的得36分。标注“★”(共2项)内容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标注符号(共144项)的每负偏离一项扣0.25分,正偏离不加分。
F2.2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1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物业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总体实施方案合理,内容完整、详细,契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总体实施方案合理,内容完整,阐述简单但能契合项目要求的得2.5分;总体实施方案合理,内容阐述简短,有部分遗漏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
F2.3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2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校区公共设施(桌椅、标识牌、栏杆、垃圾桶等)及建筑保洁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总体实施方案合理,内容完整、详细,契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总体实施方案合理,内容完整,阐述简单但能契合项目要求的得2.5分;总体实施方案合理,内容阐述简短,有部分遗漏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
F2.4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3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校内公厕保洁清淤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总体实施方案合理,内容完整、详细,契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总体实施方案合理,内容完整,阐述简单但能契合项目要求的得2.5分;总体实施方案合理,内容阐述简短,有部分遗漏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方案不合理的不得分。
F2.5日常及重大活动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安排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日常及重大活动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安排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总体方案内容完整、合理,能够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总体方案简单,但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分;总体方案简单且仅满足部分项目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方案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F2.6人员班次排列情况 3 根据各投标人拟安排人员班次排列情况的合理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总体方案内容完整、合理,能够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总体方案简单,但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分;总体方案简单且仅满足部分项目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方案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F2.7人员培训计划及档案管理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物业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及档案管理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总体方案内容完整、合理,能够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总体方案简单,但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分;总体方案简单且仅满足部分项目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方案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F2.8管理规章制度 3 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合理,员工奖罚条例是否使各项奖罚行为规范化并有章可循,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制定内容完整、合理,契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制定内容简单、合理,契合项目要求的得2.5分;制定内容简单或有遗漏、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方案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F2.9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总体方案内容完整、合理,能够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总体方案简单,但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分;总体方案简单,且仅满足部分项目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方案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F2.10特殊情况保障措施 3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自然灾害、停水、停电、新冠肺炎、甲流等重大疫情、极端灾害天气情况下的配合保障措施,由评委进行评议并打分,总体措施完整、具体合理,能够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总体措施简单、基本合理,但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5分;总体措施简单、基本合理,且仅能满足部分项目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措施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F2.11物业经理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驻的物业经理①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查询截图及网址;②具有从事物业类或保洁类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分,需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验时间的证明材料(材料为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据复印件);③在负责正在履约或履行完毕的物业类或保洁类服务项目上曾获得业主满意(或同等评价)的得1分,需提供负责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单位盖章的评价为满意(或同等评价)的满意度/服务评价材料。满分3分。 注:投标人除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据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与F2.12人员不得重复。
F2.12其他人员 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工作人员①具有三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得1分;②具有高级园林绿化工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人员不得重复,一人多证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据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与F2.11人员不得重复。
F2.13车辆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至少一辆清淤车和一辆垃圾压缩作业车),增加一辆清淤车的得1.5分,增加一辆垃圾压缩作业车的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同一类型车辆不重复得分。 注:须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名下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未提供不得分。本评分项仅需提供在招标要求基础上额外增加的车辆证明材料。
F2.14劳动模范 1 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或总工会)颁发的劳动模范的得1分。 注:须提供由颁发荣誉或表彰的人民政府(政府部门或总工会)出具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据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F2.15投入人员荣誉 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保洁类或物业类荣誉的,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由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保洁类或物业类荣誉证书复印件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据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本评分项同一人多份荣誉不重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6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F3.1物业管理业绩 1 根据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正在履约或履行完毕的物业管理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提供1份得1分,满分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单位盖章出具的持肯定、满意或同等评价的服务/满意度评价表(若项目正在履行的,则提供合同期内业主单位出具的持肯定、满意或同等评价的服务/满意度评价表)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本项与F3.2业绩不得重复。
F3.2绿化、保洁、公厕保洁业绩 3 根据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正在履约或履行完毕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至少应同时包含保洁、公厕保洁、绿化养护其中两项或以上内容)进行评分,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单位盖章出具的持肯定、满意或同等评价的服务/满意度评价表(若项目正在履行的,则提供合同期内业主单位出具的持肯定、满意或同等评价的服务/满意度评价表)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本项与F3.1业绩不得重复。
F3.3企业荣誉1 1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类或保洁类荣誉证书(或表彰)的得1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或政府公示网站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政府部门红头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F3.4企业荣誉2 1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疫情防控中曾获得过疫情防控工作等相关荣誉(或表彰)的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材料复印件或政府公示网站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政府部门红头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F3.5软著证书 2 投标人具备保洁车辆调度系统或环卫车辆调度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具备保洁人工智慧管理系统或环卫人工智慧管理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自身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F3.6意外险或雇主险 3 根据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情况(包括个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人均保额≥80万元的得3分;50万元≤人均保额<80万元的得2分;人均保额<50万元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F3.7体系认证 1 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F3.8售后服务方案 3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急响应时间及服务专项承诺(承诺须包含无条件临时人员调配或增补)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总体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应急响应迅速的得3分;总体方案合理,阐述简单,应急响应较迅速的得2.5分;总体方案合理,阐述简单且应急响应缓慢的得2分,未提供专项承诺或提供方案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F3.9合规经营 1 投标人满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前提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其它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交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物业、环卫、绿化任一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书,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本项目为福建省连江文笔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学校概

1.连江文笔中学为全日制完全中学,位于连江县敖江镇丹凤东路63号。现有在校学生近4000人,教职员工近 240人,66个教学班。

2.基本情况如下:

2.1学校占地面积约190亩,建筑使用面积53687.76平方米,现有1栋综合信息办公楼、2栋教学楼(含实验楼)、1栋体育馆(含游泳馆)、1栋食堂、2栋宿舍以及室外道路、花园、操场、绿化地等公共区域。

2.2绿化养护面积(见校总评图)。

2.3校园内主入口1个,有各类监控探头、监控系统、监控中心、室内消防栓、室外消防栓、手持灭火器等。

2.4电气部分:配电房1间,供给对象为生活用电,以及路灯广播系统、空调、风扇、监控、网络设备等。

2.5给水系统:生活用水储水箱8个,消防储水池8个,泵房1个。

3.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包括寄宿生管理、卫生保洁管理、水电设施设备管理、绿化养护管理、房屋建筑管理、疫消杀服务、及物业移交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

4.服务年限

服务年限为1+2年。

5.人员及岗位配置

 

 

部门

 

岗位

 

 ()

 

备注

1

办公室

物业经理

1


2

工程部

水电工(兼维修工)

2

电工必须有电工证上岗(其中一人应具备电工高压操作证)

3

环境部

保洁员(含防疫消毒)

5

自习保洁轮1人留守

4

绿化员(兼勤杂工)

6


5

寄宿生管理部

生指组管理员

2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水电设施设备管理

1.1负责编制校区内水电管理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型维修方案及经费预算。

1.2 水电管理与维护。负责地下管网、配电房、水泵房、发电机组、各楼水电系统、给排水管网、路灯、风扇、水箱、自来水龙头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完整的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备查,所涉及的维修材料均由采购人提供。

1.3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负责公共设施设备小额维修项目(指单项维修材料预算造价500元以下)门、窗、课桌椅、黑板、窗帘等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建立完整的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备查,所涉及的维修材料均由采购人提供。

1.4每日对校区的用水、用电、给水设备、排污设备及管道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1.5校内用水、用电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应随叫随到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事故或浪费。

1.6积极协助学校、部门、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会场的布置、挂标语等。

2.卫生保洁管理

2.1校园公共场所保洁:包括①卫生间、校园道路、广场、停车场、运动场所、公共楼梯、过道;②校内污水、雨水管道;③二次供水箱、二级生化池;④宣传栏(牌);⑤校舍屋顶;⑥校园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投放鼠药;⑦垃圾收集点卫生并做好每天校的垃圾分类;⑧校内水沟;⑨值班室、水泵房、配电间、监控中心;⑩公共卫生间公厕等公共区域。

2.2部分功能性场所保洁:包括①校领导及各行政办公室;②会议室、主考室、录播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党群活动室等;③学术报告厅等公共区域。

2.3每日对校园各区域进行有效防疫消杀任务,消杀期间人员必须按消杀标准穿戴好防护服等消杀工具、工服不得无防护情况下进行消杀工作。

2.4 垃圾屋每日需清理,防止垃圾桶放置异味及垃圾泄露,污水外流等

2.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投入至少一辆清淤车和垃圾压缩作业车,并对保洁工作、车辆进行智慧化管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绿化养护和勤杂事务管理

3.1负责制定各类植物日常培育、养护方案以及校园绿化规划。

3.2负责各类植物的浇水、施肥、松土生长的养护工作。

3.3负责各类植物的修剪、移栽、补种的整形美化工作。

3.4负责各类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的养护工作。

3.5负责绿地内的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垃圾的清理保洁工作。

3.6负责学校课桌椅等物品搬运、学校场地布置、学校仓库整理等校内勤杂事务。根据校内实际情况下,完成学校临时性工作。

4.生指管理

学校宿舍管理工作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能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稳定、清洁美化的责任和义务。宿舍管理员必须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热情关心学生健康的发展,做到严格要求,人性化管理。工作任务主要为:负责宿舍区域内公共安全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公共行为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

4.1认真执行《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文明寝室评比细则检查考评,并以此规范学生在宿舍的生活和学习行为。

4.2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员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工作时间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认真填写值班日记。

4.3交接班时,必须对宿舍卫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及时登记在册;交接工作时,需继续落实、处理的问题,必须交代清楚。

4.4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断电、开关大门;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作息。晚归学生要查验学生证、查明原因,无正当理由晚归要登记上报。

4.5认真查寝,及时制止、纠正学生违章用电、酗酒、赌博、斗殴等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上述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及时通知班主任或相关管理部门。

4.6认真执行来客登记制度,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宿舍。发现可疑人员及所携带危险品要迅速通知学校保安或公安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4.7认真登记、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报修问题,对于不能及时修缮而给学生生活和学习带来不便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4.8负责宿舍公用设施定期清点、检查,如有丢失立即上报,发现恶意损坏行为要依照相关条例上报处理。

4.9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水、用电检查和预防工作,发现险情果断处理及时汇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4.10上岗要配带上岗证,实行规范化服务。

4.11有病在宿舍休息的学生,应予重点关照,尽其所能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4.12遇有雷雨、大风天气,要自觉、及时关好宿舍门窗。

4.13要关心爱护学生,不准对学生粗言、冷漠。

4.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中标人总体要求

1.1做好物业前期移交,接管、验收工作以及合同期满相关移交、清算工作。

1.2应用电脑保管和建立本项目完整的档案,保存好各类图纸及技术资料、数据和档案。

1.3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制定的各项服务标准并挂牌上墙,保证24小时服务电话畅通,并有专职管理人员处理各项咨询、投诉、保修,在2小时的时间内给予解决。

1.4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 证书或者岗位证书,中标 后须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1.5管理及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文明用语,不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等,服务主动、热情。

1.6 管理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搞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1.7 不得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之外的其他经营性活动(包括饮食服务、代购代销商品等)。

1.8 中标人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法律法规,为本项目所有在聘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承担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所形成劳动关系、劳动纠纷及其他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安全责任等,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并自行解决与从业 人员之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

1.9做好校园的巡查工作,及时进行设备报修、卫生、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1.10 中标人必须密切配合新生报到、入学典礼、毕业典礼、校运会、科艺节、社团节、班班有歌声、双休日、晚自习、家长会、校内各项考试等学校各项工作,事先做好物质、场地的保障,如:场地布置、横幅悬挂、茶水服务、卫生清洁、桌椅搬移、水电保障等工作。

1.11 制定防台风、防汛防洪、突发性事件、停电等应急预案。若停电,确保半小时内学校主要场所供电。

1.12负责做好重要来宾到访、检查团检查以及学校临时性事件的物质保障和场地布置工作。

1.13 寒暑假及其他节假日期间,妥善安排好全校各处重要财产的安全工作。

1.14中标人必需积极配合完成学校承接的本系统或外系统的各项考务(含双休日),协助做好供应茶水、水电、卫生、搬移桌椅等后勤保障。

1.15中标人必需配备有打扫卫生以及水电施工所必需的专业的工具,如:清污器、吸水器、清洗剂、打草机、修剪刀、电工笔等。

1.16中标人人员必需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工作调遣,完成临时性的非违纪、非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安排。

1.17学校有组织晚自习、家长会等夜间加班工作时,物业经理不在现场的,中标人需配备一名校内临时管理人员,做好晚间学校物业管理工作。

2.水电工程部门要求

2.1制定房屋等公物以及水电年度维修、养护的计划。

2.2建立规范完善的水电运行制度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配备与设备相适应的持证上岗水电工,实行24小时运行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

2.3供电系统管理。要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制定的有关供用电的规程和制度,加强供电和用电的运作管理,制定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供用电安全。24小时运行值班,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做好供、停电信息公布。

2.4供水系统管理。加强供水系统(市政进水管网、校内管网、水泵房、加压变频泵、蓄水池、储水箱等)的运行巡查、维护管理工作,及时进行计费用水的抄报、供水信息的公布,保证正常供水。

2.5日常水电维修和管理,并建立维修的台帐,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如:路灯、楼道灯、教室电灯、电源 插座、电源开关箱、风扇、水箱、自来水龙头、水管、浮球、自动打铃器等,随时坏随时换(修)。维修材料均由采购人提供,维修工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6日常零星修缮和管理,并建立维修台帐,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负责公共设施设备小额零星维修(指单项维修材料预算造价500元以下)如:课桌椅、办公桌椅、黑板、门、锁、窗、窗帘等,维修材料均由采购人提供,维修工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7设备房的警戒标志、制度、操作程序齐全规范,空间整洁、通风、无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2.8 与安防部门配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9 接到急修通知10分钟到达现场,及时维修,修复不超过4小时。若超出维修能力或服务范畴,应及时向学校总务部门反馈。

2.10学校系公共场所,需进行防雷检查、测试,费用由采购人提供。

3.卫生保洁部门要求

3.1参照《福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中一级卫生保洁标准,制订卫生保洁服务工作条例,做好规定服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垃圾的收集和分类工作。

3.2校园内设有垃圾收集点,不允许在校内分捡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每日清洗1次垃圾桶并套上垃圾袋, 摆放在指 定位置,桶外壁干净无垃圾粘着物。

3.3加强二次供水管理、保证水质符合卫生防疫要求。二次供水水箱、水池按规定每学期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定时巡查,确保水质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每学期至少将水样送检一次,并公布送检结果。

3.4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季节变换和实际情况,适时投放消杀药物,做到楼内无鼠迹,环境基本无蚊蝇、蟑螂、白蚁等害虫,每季度校园全面消毒一次(尤其中高考前),消杀的药品由采购人负责。

3.5 楼道地面:每日清拖1次,每隔2小时保洁1次,每月冲洗1次。做到无烟头、无废纸、无果皮、无口香糖、无积水、无尘土、无痰迹等污物。

3.6 公共墙面:内墙面每周清洁1次,清除各种乱张贴物。做到天棚、墙角、墙面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球印、无脚印、无乱张贴物等污物。

3.7卫生间含公厕:每天清拖3次,并进行不间断的保洁。做到干净、无臭味、无积水、无污渍、无蜘蛛网、便具无积垢、挡板光洁、镜子明亮、洗手台洁净。每半月定期用稀盐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等。及时更换垃圾篓的垃圾袋,卫生间含公厕内挂置卫生球或燃卫生香。

3.8公共玻璃门窗: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每周用清洁剂彻底清洗1次。做到玻璃明亮、整洁。

3.9 公共楼梯扶手: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1次。做到无尘、无明显污染。

3.10 楼梯梯级:每天清拖1次,每月冲洗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

3.11绿地:每日清扫1次。做到草坪无杂物、无枯枝烂叶、无废纸屑等。

3.12操场、道路:每日清扫2次,每隔 2小时保洁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明显污迹、无积水、路边无杂草等。

3.13宣传墙面:每周擦拭1次。做到整洁,无乱张贴、无乱涂画和破损。

3.14雨、污水管道: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疏通1次。化粪池及时清掏,由中标人提出申请清掏,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3.15 窨井:每季清掏1次。做到无堵塞、溢出现象。

3.16 学校有组织晚自习、家长会等夜间加班工作时,卫生保洁部门至少需要一位员工工作顺延。待晚自修结束后,做好当天的垃圾分类清理工作,以及卫生间含公厕等相关卫生工作。

3.17 校级领导办公室、党群活动室、图书馆会议室必须由专人负责保洁。室内沙发、地板、窗户、茶几等每天至少擦一遍,做好桌椅无明显灰尘,地板无杂物。每日在领导上班前应将饮用水杯、烟缸、桌面饰物等要擦洗干净,桌面光亮。

3.18 做好各处室办公室的保洁。

3.19 做好会议室、主考室、录播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区域的保洁。每两天清扫一次,保持洁净。遇到会议时,会前会后均要做好全面的保洁。

3.20 负责全校窗帘的拆洗和安装,窗帘每年暑假清洗一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3.21 卫生保洁所涉及到的耗材类材料均由中标人提供。

3.22进行保洁巡查,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

3.23 中标人须自备高压水枪对路面地板、钢化玻璃面、遮雨棚每二周冲洗一次。

4.绿化勤杂部门要求

4.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校园四处设有提示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4.2做好校园乔灌木、苗木等绿色植物保护、养管、补种、保暖工作。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对花草、树木施肥和土,做到树木基本无倾倒,花草树木无枯枝,无虫害侵蚀,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

4.3认真完成校园乔灌木、绿篱等绿色植物修枝、剪枝工作,不断提升绿色植物观赏价值,树木按不同形态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枯枝)应及时清理、清运,不得在绿地内堆积,不得就地焚烧。

4.4草坪生长整齐,无杂草,高度不应超过5公分,超过时应及时进行修剪,每年要修剪3-5次,并及时清运修剪的杂草。日常要及时清除草坪及植物(环境)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4.5 做好病虫害巡查、防治,在师生不在校的时间段内,按要求完成喷洒农药工作。

4.6 每年台风前,应对乔木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桩或支架。台风后,应无条件加派人员全力配合采购人清运断枝、落叶等。

4.7 不定期对人工湖和广场水池换水清洗,打捞池内的垃圾。

4.8兼职负责学校勤杂工作,如:会场布置、横幅悬挂及摘除、搬移桌椅等公物。完成学校简单维修工作,以及采购人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5.生指部门管理要求

5.1按《文笔中学寄宿生管理规定》做好寄宿生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处理寄宿生应急突发事件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2负责学生宿舍楼的门禁管理,规范管理学生的进出;做好所有宿舍查铺点名考勤登记工作;加强巡逻、维持秩序安定,夜间熄灯后巡逻宿舍楼层,检查学生是否就寝、是否使用手机等。

5.3负责学生宿舍楼大厅、楼梯、走廊及楼下场地公共卫生清洁保洁工作。

5.4做好外来人员的进入宿舍登记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的规定、保障学生安全。

5.5每天清晨、中午规定时间播放广播、督促学生起床、在规定时间点离开宿舍楼。

5.6负责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文明宿舍评比检查、反馈公布情况,登记学生的违纪违规记录并予以教育、反馈。

5.7完成学生请假外出请假条的办理签收及反馈工作。

5.8完成学生宿舍楼的设施安全隐患检查,及时反馈(水、电、灭火器等设施)。

5.9为了保证寄宿生管理有序运转,应配合学校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法定节假日,高三学生提前返校,生指工作人员提前到校值班;

2)配合高中部周六读书活动的寄宿生日常管理;

3)对周末留宿学生的看护值班;

4)期末学生离校后及开学前宿舍卫生的清理;

5)寒暑假期间宿舍楼财产设施的看护及床架整理维修;

6)各类临时应急迎检,强化卫生等工作。

7)如有学校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应第一时间制止,并反馈给组长,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5.10疫情期间做好在校生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禁止外来人员在疫情期间的接触及探访。

(三)物业管理服务岗位设置报价要求

1.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拟设以下工作人员:

1.1物业经理(1名):

男女不限,55周岁以下,具备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电脑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能接受晚间值班工作。

1.2水电维修工(2名):

男,60周岁以下,有水电工作和零星维修的经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接受晚间值班工作。

1.3卫生保洁员(5人)

男女不限,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从事过保洁工作的经验。

1.4绿化勤杂员(6人)

男女不限,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1.5生指组管理员(2人)

男女不限,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接受晚间值班工作,需住校24小时轮流值班。

备注:同一人员若持有多个职称、岗位证书,中标人须明确标明其岗位,不允许一人多岗,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2.报价要求

2.1投标人提供的作业方案中,凡是承诺投入的机械设备(折旧)、车辆(折旧)、人员数量及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等相关测算报价必须在分项报价表中体现,否按投标无效处理。

2.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人员不少于16人,其中包含1名物业经理。

2.3中标人配置的工作人员要求:不得招收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培训;中标人必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中标人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支出自行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劳务纠纷、安全事故等(由于采购人过错引起的除外)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4本次采购项目所配备的作业人员不得低于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最低人员数,员工工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2.5若本次报价低于以下核算的成本价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5.1人员工资标准:投入的工作人员每月工资不低于3100/人(包含个人及中标人公司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2.5.2高温补贴:每年5~9月份,对投入的工作人员发放每月200元/人;

2.5.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1个法定休假日安排人员工作的,应支付加班补贴;

2.5.4每年定期免费体检:工作人员定期免费体检每年每人不得低于200元;

2.5.5五险一金:按照福州市规定比例为工作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2.5.6工人意外伤害及雇主责任险缴纳费用:在工伤保险基础上为工作人员办理补充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每年每人不得低于100元,雇主责任险每年每人不得低于300元;

2.5.7工作人员的日常福利费;

2.5.8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物料、工具、劳保用品等消耗品;

2.5.9项目内所投入车辆的维修费、保险费

2.5.10管理费、税费利 润: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计取。

(四)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1组织、领导全体员工完成项目物业中心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1.2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

1.3根据管理目标编制项目物业管理方案;

1.4负责实施员工管理目标责任制;

1.5检查指导各岗位的工作,督促员工切实履行各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努力学习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物业结构和师生基本情况;                        

1.7负责与外部的协调工作,加强合 作与交流;

1.8定期检查和总结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1.9负责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1.10树立“服务第一、师生至上”的思想,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11年终认真总结全年工作,接受公司及师生年度任期考核;

1.12处理投诉,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保洁人员岗位职责

2.1具体负责全校卫生保洁区以及卫生间含公厕的卫生。

2.2随时保洁,要做到无积便、无污垢。夏季无蚊蝇。

2.3不定期清除大道两旁垃圾箱内的垃圾,并做好校内垃圾分类工作。

2.4每天巡视校园,清除卫生包干区的废纸、污物,保持校园的整洁。

2.5负责做好指 定办公室卫生保洁、内务整洁。不定期地做好功能室的卫生工作。

2.6卫生负责人参与组织全校的卫生大扫除。

2.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水电工岗位职责

3.1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协助专业施工保修人员在保修期内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3.2建立设施设备的档案和台帐,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及保养规范。

3.4水泵及发电机运行状态好,正常运转。

3.5确保各教室、宿舍、会议室、功能性场馆的设施、设备完好,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正常运作。

3.6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对师生报送的维修内容一小时内响应,并妥善处理完成。

3.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99%。公共场所、办公室、教室、宿舍照明设备随时坏随时换(修)。

3.8负责对蓄水池、水管、电线、开关、电扇、教室门窗、发电机等进行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4.绿化员、勤杂工岗位职责

4.1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各类花木生长规律,不失时机地搞好花木管理,认真做好花木移栽、修剪、除草、施肥、繁殖、翻土、防冻、治虫等工作。

4.2绿地、花草、树木种植搭配适宜,花园内无杂草、无枯枝烂叶和垃圾。

4.3各类树木无枯萎,树叶生长茂盛,树形修剪美观整洁。

4.4草坪、水池整洁,无垃圾杂物现象。

4.5在现有条件下,尽力自繁花木,保证校园布置活动场所之用。

4.6管理好农药、灭“四害”药物,严格按程序和使用说明进行喷洒、投放。

4.7管理好机械设备和工具,维修简单的校内维修。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4.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如勤杂事务等)。

5.生指组管理员岗位职责

5.1严格认真落实考勤管理、查铺工作落到实处,异常情况及时反馈。

5.2加强落实周末寄宿生的管理工作,处理寄宿生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5.3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协助做好学生的矛盾纠纷排除化解处理工作,落实寄宿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5.4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临时任务。离岗外出须办理请假手续。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连江县敖江镇丹凤东路63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提供服务。
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提供服务。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条款进行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36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 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8.其他要求

8.1 中标人应公示学校总务处监督电话,以接受全体教职工、学生等各部门监督。

8.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市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8.3本物业项目的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实施。

8.4该项目物业管理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人管理,管理期限1+2年,以委托合同时限为准。

8.5保密要求:中标人负责对其管理的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和安全宣传教育,把保密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管理工作全过程。认真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做到不该知道的秘密文件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携带与保密工作有关文件资料。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在办公区喧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出,不得随意使用采购人电话谈论与物业工作无关的事。物业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胸牌出入。中标人应加强所有物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8.6本物业管理项目应由中标人自行管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采购人有权对违者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7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包括正常作业所需的一切费用:人员工资(不低于招标要求规定的标准)、国家规定从业 人员的五险一金、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补贴、设备器具、各项岗位培训费、行政管理费、中标人开具的票据税收等完成合同条件所需的一切开支,投标人还需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并为员工购买公众责任险种等。

9.违约责任

9.1 采购人与中标人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若需终止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2个月物业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其所受的经济损失。

9.2 采购人违反规定,使中标人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中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在一定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中标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应予适当赔偿。

9.3 中标人的物业管理服务未能达到规定的物业年度考核,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中标人终止本合同。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从中标人未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9.4 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所响应的人员配置,足额配齐上岗员工;物业经理的上岗(变更)应向采购人报批,其余岗位人员的上岗(变更)应向采购人报备。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每人工作三个月内不得更换(除非被采购人辞退),超出三个月确实需要调离的,需先书面报告采购人并征得同意后,所有工种的人员每月调换最多不超过3人(含3人)。否则每超出1人扣中标人物业服务费1000元;超出2人扣3000元;超出3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9.5 中标人更换人员时,应确保本岗位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若发现有缺岗、顶岗现象,采购人有权从未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该岗位的缺岗和顶岗人的月工资,直至人员补齐为止。

9.6 若由于中标人失职造成失窃或消防安全问题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7 采购人在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前对中标人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9.8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2日内安排物业经理等管理人员进驻现场熟悉主要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运行状况,以保证物业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9.9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若发现有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情形的,第一次将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第二次后,视情况,酌情在年物业服务费的5%内扣减相关款项;多次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关款项目并终止合同。

10.物业管理服务考核

10.1月考核

10.1.1中标人派驻连江文笔中学的物业经理等人员的配置数应和投标文件上一致,不得变更,若发现有缺岗、顶岗现象,采购人有权从未支付的物业费中扣除该岗位的缺岗和顶岗人的月工资,直至人员补齐为止。 每天到岗人员要及时签到,签到表按月工资保存在总务处。

10.1.2中标人派驻连江文笔中学的物业经理三个月内不得更换,若需变更应向采购人报批,其余岗位人员的变更应向采购人报备。每人工作3个月内不得更换(除非被采购人辞退),超出3个月确实需调离的,需先书面报告采购人并征得同意后,所有工种的人员每月调换最多不超过3人(含3人),否则每超出1人扣物业服务费1000元。

10.1.3水电工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持相关资格证上岗,如采购人发现中标方在未知情况下,私自使用无证人员顶岗的,中标人承担所有由此引发的责任,并扣罚物业服务费每人次1000元。

10.1.4在服务期间,如因中标人的水电工操作失误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如遇停电、水管爆裂等事故,采购人可视情轻重扣500元-2000元。

10.1.5对采购人提出的维修任务及交办的任务,未及时完成造成投诉的,将视情节轻重扣罚50元-1000元。

10.1.6中标人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工作不到位,经采购人指出还未及时整改的,每发现一次将从物业服务费中扣罚50元-300元。

10.1.7若发现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在当班期间喝酒、脱岗或睡岗,将从物业服务费中视情节轻重扣罚300元-500元。

10.1.8在服务期间如因中标人的工作疏忽或维修不及时造成采购人资源浪费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扣罚物业服务费3000元-5000元。

10.2年度考核

10.2.1若发现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他人或挂靠他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0.2.2若因中标人人员脱岗、睡岗等玩忽职守造成失窃、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管理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人追究法律责任及赔偿损失。

10.2.3中标人应为投标文件响应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给采购人,若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足,采购人有权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10.2.4服务期间,采购人将按照以下考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若中标人年度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从物业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赔偿,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考核指标及评分依据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指标

分数

计分方法

基础管理

1、抽查人员是否在岗。

10

抽查时人员不在岗,一次减1 分。

2、各项人员是否持证上 岗,管理、技术、应 变、协调能力是否符合 岗位要求。

10

无证上岗,技术水平、处理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差, 每发现一处扣2分

3、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 定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流程、各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办法。

10

每发现一处不完整或不符合扣2分。

保安

做好学校的安防管理工作。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保洁

所有保洁区域的保洁工作符合各区域标准要求。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绿化养护

定期施肥、浇水、除 草、并及时的修枝整形。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设备维护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5

未做好相关记录, 每发现一处 1分

服务满意度

采购人对工作满意度程度。

10

每发现投诉一次扣1分。

注:每月平均考核总分≥90分的视为考核合格,予以发放当月服务费;85≤每月平均考核总分<90分,视为基本合格,扣罚当月服务费10%;每月平均考核总分<85分,视为不合格,扣罚当月服务费50%。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含采购、交通、运输)、人员费用、验收、劳务、管理、劳保、维护、保险、利 润、税款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2.2请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若有)。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建省连江文笔中学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22]HHPM[GK]2022005福建省连江文笔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建省连江文笔中学乙方:

住所:福建省连江县敖江镇丹凤东路63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陈旭东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13799727088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799727088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
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品牌/型号)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