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3年度福州金山小学(含金闽校区)保安服务项目

 

           备案编号:A-JX-GK-202211-B1933-IDN

 

           项目编号:[350100]ZXFZ[GK]2022042
                   

 

 

 

 

                                                           采购人: 福州金山小学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3年度福州金山小学(含金闽校区)保安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JX-GK-202211-B1933-IDN

2、项目编号:[350100]ZXFZ[GK]2022042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适用于所有采购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采购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经与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本项目推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具体如下: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一)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若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1项的证明材料。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州金山小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398号

联系方法:张老师/0591-83851922

12、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法:谢鑫、郑雪妹、廖丽松,0591-87616211转811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安全服务 1(项) 633,6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33600 633600 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4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2.1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6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从髙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从髙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则评标委会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他们之间的排名顺序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

713.2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8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①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按差额累进法计算。计算标准:100万元以内按1.5%计算。收取方式:中标人以转账等方式一次性缴清。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账号:087739120100304037933。②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③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④各投标人要密切关注各地的疫情防控特别是现场准入、管理要求,防止影响自身参加投标。⑤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因此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4条第(1)款表格中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不适用于本项目,以此为准。

     备注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a、关于远程开标的规定:①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投标人可通过远程线上参与开标,具体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上相关操作手册。②本项目开标过程中解密及远程签章的操作时限均为30分钟,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完成远程解密、远程签章。③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开标过程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远程签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④在开标过程中,因系统故障等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的,投标人须配合等待故障处理,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 b、出现《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进行处理。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经与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本项目推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具体如下: (1)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一)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若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1项的证明材料。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明细
投标人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出现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不合格”条款的规定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出现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以★标注条款的
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商务符合性
明细
出现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商务条件或以★标注条款的
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相关报价文件、分项报价可在此处上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39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如实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条款进行投标响应,无须提供证明材料。若有未响应或负偏离的,评委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9分;以“★”标示的内容出现未响应或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其余以“评标项1-评标项13”标注的,每出现1项未响应或者负偏离的扣3分(总计13项)。本项满分39分,正偏离不加分。
2、服务管理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管理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完全响应服务内容,并针对具体服务内容完整详细展开阐述,计划安排、成效与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得3分;方案完全响应服务内容,仅针对部分具体服务内容展开阐述或阐述内容简短,或计划安排、成效与目标的制定欠缺可操作性,得2.8分;方案仅按照服务内容进行响应,未展开阐述具体服务内容、计划安排、成效与目标的制定,得2.6分,未提供不得分。
3、应急管理 3 3.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生防洪防台风、群体性突发事件、大型安保活动、抢险救援及消防应急反应措施承诺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完全响应服务内容,并针对具体服务内容完整详细展开阐述,计划安排、成效与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得3分;方案完全响应服务内容,仅针对部分具体服务内容展开阐述或阐述内容简短,或计划安排、成效与目标的制定欠缺可操作性,得2.8分;方案仅按照服务内容进行响应,未展开阐述具体服务内容、计划安排、成效与目标的制定,得2.6分,未提供不得分。
3 3.2、投标人能在校方遭遇紧急突发状况时(防洪防台风、群体性突发事件、大型安保活动、抢险救援及消防应急反应等),当投入服务校方的保安力量不足以应付和控制现场的情况下时,能调派5名及以上人员在30分钟以内到达事发现场提供应急保安支援和联动响应的得3分。投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4、培训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的保安员培训方案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但有部分内容不全面的得2.8分;实施方案内容简单不完善的得2.6分;未提供不得分。
5、考核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安员考核方案包括考核办法、奖惩措施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可操作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可操作的得2.8分;内容不够完整,不可操作的得2.6分;未提供不得分。
6、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制度内容完整、合理的得3分;制度内容基本完整合理,但有部分内容不全面的得2.8分;制度内容简单不完善的得2.6分,未提供不得分。
7、执勤装备、防护装备的配置 3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执勤装备、防护装备的配置计划是否合理、可行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可操作、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求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可操作、基本能指导本项目实施的得2.8分;内容不够完整,不可操作的得2.6分,未提供不得分。
8、组织机构设置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安岗位组织机构设置以及各个阶层职责、管理措施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保安岗位组织机构设置以及各个阶层职责、管理措施等完整、有针对性的得3分;保安岗位组织机构设置以及各个阶层职责、管理措施等较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8分;保安岗位组织机构设置以及各个阶层职责、管理措施等不够完整的得2.6分;未提供不得分。
9、过渡交接计划 3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方案、对采购人过渡期造成不利影响程度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的得2.8分;方案不够完整、不够合理的得2.6分;未提供不得分。
10、队伍缺编管理 3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保安人员由于辞退、离职等原因导致缺编时管理预案,并对缺编保安临时顶替人员到岗时限、重新招聘保安到岗时限作出承诺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完全响应服务内容,并针对具体服务内容完整详细展开阐述,计划安排、成效与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得3分;方案完全响应服务内容,仅针对部分具体服务内容展开阐述或阐述内容简短,或计划安排、成效与目标的制定欠缺可操作性,得2.8分;方案仅按照服务内容进行响应,未展开阐述具体服务内容、计划安排、成效与目标的制定,得2.6分,未提供不得分。
11、防恐防暴演练 3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次反恐防暴现场处置演练活动材料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相关演练图片、文字说明以及与演练业主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
12、人员背景情况 3 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保安人员政治清白,无违法犯罪前科,未患有精神类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证、忧郁症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进行完全承诺或未提供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人员配备 3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中具备以下条件的:①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保安师证书;②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③同类型项目五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每具备一项得1分,满分3分。(以上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业主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与培训机构合作情况 3 投标人有与保安培训机构合作,定期提供员工相关业务培训的得3分。需同时提供有效的培训机构培训合同复印件及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资质情况 3 投标人具有县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政府部门报刊登过优秀事迹的,须提供荣誉表彰或报刊证明材料,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3分。
4、服务评价 3 根据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评价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服务过的业主单位出具的项目服务满意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客户评价为满意或优或同等评价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列表注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时间,并同时提供服务合同及项目服务满意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本项不得分。注:本项提供的服务项目不得与“5、业绩”提供的项目重复得分。
5、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由投标人自身所完成或正在履行的保安服务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保安服务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③服务合同复印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客户评价材料或客户付款材料。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注:本项提供的服务项目不得与“4、服务评价”提供的项目重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采购人校本部现有建筑总面积21472.28平方米,容积率为0.79,建筑密度为15.4%,绿地率为30.6%,金闽校区现有建筑总面积26972.97平方米。保安服务期内,保安服务涵盖校园所有建筑及公共区域。本次招标保安服务时间: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员工工资、医社保及福利、加班费、保险、搬运补贴、过节费、工作服装、台风等临时性工作补助、项目管理费、税费等完成项目包含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3、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其中包括技术和服务要求、商务条件在内的所有细则。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全面做好校园各项安保工作,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对重点部位、教学楼进行重点巡视并记录情况,对各项应急措施与方案进行演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保障现场秩序安全。

()、服务标准

    1、校区门岗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对持有工作证、佩戴校徽或持学生证的师生给予通行。

    2、对于外来人员,及时进行询问、确认、登记方可进入校园区域。

3、随时维护校园区域的车辆停放秩序。

    4、每天定时开展校园巡查,并做好登记工作。每天定时对校园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5、校园区域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6、校园区域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7、放学后确认师生都已离校,及时关闭校门,巡逻人员对各教学楼逐层进行巡查。

8、特殊情况下手动电铃的打铃工作。

()、人员及器材配置

1、保安人员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金山小学(本部)

序号

报价内容

人数

备注

1

保安员(前门岗)

8

6小时一班、每班2人

2

保安员(后门岗)

1

7:00-18:00

金山小学(金闽校区)

1

保安员(前门岗)

4

6小时一班、每班1人

2

保安员(后门岗)

1

7:00-18:00

2、学校大门岗配保安人员,采用四班四运转的方式,白班6:00-12:00;中班 12:00-18:00;小夜班18:00-24:00,大夜班00:00-6:00。

3、后门(停车场)岗配保安人员,工作时间为7:00-18:00,周六、周天休息。

4、保安值勤所需服装、器材等由保安公司配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器材:辣椒水(按实际人员配置,每人一份);橡胶警棍4根;钢钗2把;强光手电2把;对讲机3台;防爆盾2面等。此外,安全检查有要求但上述项目未列示的安保器材,也需一并配置。

5、中标 后,保安公司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派驻保安员的身份证、保安员上岗证等。此外,还需根据安全检查要求,提供其他相应证件。

()、保安人员资格条件

    1、保安员外形条件: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年龄20周岁至45周岁,无色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服从意识强,服务意识高,身强力壮,反应敏捷。

    2、外形要求:保安人员上岗执勤应穿着整齐,鞋面整洁,精神饱满。

    3、政治素质条件:爱祖国、爱人民、无违法犯罪纪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4、保安员文化条件: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

5、保安员业务技能条件:需持有保安证,保安班长需是退伍军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与保安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保安人员举止要求

    1、着装: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或赤足,不准破坏或影响客户单位形象。

    2、仪容仪表:保安员值勤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男性保安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不得染发、染指甲,不得戴首饰。

3、礼节:保安员在待人接物时,应举止有礼,体现良好形象。

    4、举止:保安员在值勤时要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5、语言:保安员在值勤时应讲普通话。在工作中使用语言简洁准确、文明规范;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你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

6、岗位纪律:保安员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不刁难群众、不脱岗、空岗,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岗位职责

    1、门岗保安岗位职责

    (1)坚守本职岗位,文明规范执勤,礼貌热情待人,保持良好仪表仪容与精神状态。

    (2)维护好门口车辆和人员的进出秩序,以及周边与执勤岗位的环境整洁。

    (3)对车辆进行有效规范指挥,提醒车辆驾驶员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按位泊车及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要作好记录。

    (4)严禁学校门口通道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乱行乱放,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保证道路门口秩序畅通无阻。

    (5)保持校门口整洁,禁止校门口有各种堆物,及时纠正不文明现象。

    (6)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暴、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区内,按照保卫部门对外来人员、物品出入管理的要求,做好询问检查,核对,做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校保卫部门。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当日值班情况记录,对值班时发生和处理的事件要移交清楚,并向学校保卫部门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8)每天随时关注视频监控画面,出现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

(9)特殊情况下手动电铃的打铃工作。

    2、巡逻保安岗位(由门岗兼任)职责

    (1)坚守本职岗位,文明规范执勤,礼貌热情待人,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与精神状态。

    (2)按照客户单位规定的时间和线路对安防区域进行巡逻。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校保卫处和保安队长汇报。

    (3)及时发现及制止学生翻墙进出校园或校外人员翻墙进入校园。

    (4)认真检查安防区域内楼层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及各大楼所有的门窗是否按时开关。

(5)重点检查各区域楼层内水、电等安全情况。

(6)做好消控室的安全巡逻、检查及登记工作。

    (7)随时注意对讲机呼叫,遇保卫处或监控室呼叫,要服从指挥。及时处置各类事件,并汇报处理结果。

    (8)做好校园巡逻检查,并做好登记,特别是处置各类事件的情况要详细记录。

(9)做好夜班与日班的交接工作,对夜间发生与处置事件要移交清楚,未交接不得擅自离岗。

    3、停车场保安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2)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纠正工作。

    (3)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4)确保车辆、人员安全,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5)负责后门的日常管理。

(6)协助巡逻保安做好工作,完成学校指派的其他工作。

()、保安员的调配

    1、派驻的保安员未经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调遣保安员。

    2、派驻的保安员应相对稳定,临时顶班的,原则上应在派驻人员中调整,因临时任务需抽调人员的应事先征得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3、人员异动,须提前通知学校做异动登记,更换人员需经过学校同意并及时更新人员资料。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安排人员上岗的,学校有权不承担其任何费用。

    4、保安员请假的,要派人替班,保证学校岗位上有人上班。

5、保安员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学校有权提出批评教育;情节较重,学校有权要求换人。

()、服务质量标准

    1、派驻的保安人员要服从学校保卫部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维护安全和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止学校受到不法侵害或自然事故的破坏。

    2、指派持有上岗证的保安员进驻学校提供服务,应于上岗前三日向学校提供上岗保安员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备案。

    3、学校每月对各岗位保安值勤情况全面考核。对检查考评中不合格人员,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犯有严重错误人员必须立即更换),超过要求时限未更换的,学校有权不承担其任何费用。

    4、根据有关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对保安服务和队伍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投诉,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改进方案和措施。

5、保安公司向学校派出的保安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关系,保安公司应与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向保安人员发放工资,福利等。保安人员的装备、补贴、待遇、医社保等其他保险等均由派出保安公司负责。保安人员在为学校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保安公司自行负责处理,与学校无关,且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应急处置预案

    为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有效控制、预防和消除突发事件危害,提升紧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加快紧急处置和协调救援反应速度,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损失降至最低,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安公司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评标项1) 1、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

    1.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1.2、反应迅速,确定行动计划。

    1.3、依法办事,严格按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1.4、充分沟通了解情况,避免事件扩大化。

    1.5、处理突发事件时,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

(评标项2)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2.1、领导小组组长:保安队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2、成员:全体保安员。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评标项3)3、应急领导组织机构流程

    3.1、拟定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事件级别。

    3.2、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指挥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3.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要在现场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3.4、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3.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评标项4)4、保安服务应急预案

    4.1、突发事件种类: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故、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节日及大型活动接待等。

4.2、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自然灾害(防台风、雨汛、洪水等状况)的应急措施

    在接到或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天气时,全体保安员均全天24小时待命,随时听候调派。

    1)保安队长认真做好暴风雨紧急情况时的信息传递、人员调配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通知当班保安员做好一切防范工作。

    2)保安员对本管辖范围内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门窗及各种设施设备是否做好加固、防护措施;随时观察排水、供电等机电设备的故障情况及时汇报工作。

    3)保安员随时准备好沙袋并做好防水防涝工作,出现积水要及时排水疏通;协助学校做好物资转移至安全地带等抗灾救灾工作。

4)灾后协助学校做好本管辖范围内清理工作,积水严重、道路无法行走等低洼地带,要及时挂上警示标志,防止有人误入造成伤亡;不断观察水位情况,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防汛防台工作万无一失。

    (2)事故灾害

    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措施

    1)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通报学校领导和公司领导,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2)迅速组织义务消防力量,运用现场灭火设施全力扑救,尽可能控制火势,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组织灭火的同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易燃易爆气源总开关。

    4)组织疏散火场人群,以及撤离危险区域,全力抢救火场资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贵重物品、重要资料、信息设备应尽快转移。

    5)协助公安消防人员维护好火场秩序,协助灭火,并向消防人员汇报火警有关情况。

    6)保护好现场,注意防止坏人乘火打劫。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包括查原因、查损失和安置工作。

    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措施

    1)保安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各类可疑物品或可疑爆炸物品时,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拨打“110”报警。

    2)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3)如果爆炸已经发生,保安人员和值班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

4)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2)社会安全事故

    抢劫事件的应急措施

    1)当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保安员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够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时,则等待适当机会将其擒获交与警方,但决不可草率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待适当时机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逃离现场,应记下其离去的方向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

    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人多拥挤处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一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交给警方处理。

    5)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6)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2)斗殴事件的应急措施

    1)当服务区域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学校领导。保安员应迅速到场戒备,防止损坏公共物品,劝开其他围观的人群,维持服务区域内的秩序。

    2)如造成公共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殴斗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肇事者。

3)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盗窃事件的应急措施

    1)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组织人员包围犯罪嫌疑人,争取当场抓获,连同作案工具、赃物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现场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机关配合破案。

    2)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逃离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管委会领导,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保安对出入服务区域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对可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请求报警,请警方进行盘查。

    4)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应急措施

    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如遇到强行进入不准随意进入的区域、或其他不停劝住的不文明行为等,应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1)处理问题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一般情况可由保安人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告之其相关制度,请其今后配合工作。

    4)发生纠纷时,保安员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不能和对方发生任何冲突和过激行为。

    5)若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由上级领导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保安人员遇到上述情况严禁动手打架,本着以理服人的原则妥善处理。

(3)突发意外事件案件的应急措施

    突发死亡事故包括火灾等意外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1)当值班保安员发现有突发死亡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同时通知公司领导迅速增员赶往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如人员未死亡,应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或与市内急救中心联系前来抢救;如已确定死亡,应向公安部门报案。

    2)划定警戒线封锁现场,及时安全疏散和转移周边人员;控制人员进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发现场,拍摄第一手资料。

    3)如已确定死亡,待公安、法医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其调查突发死亡事故的原因,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交给公安部门处置。

    4)待确认死亡原因后,做好善后及安抚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控制和救护进展情况。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密切监控跟踪,掌握动态,确保一旦发生延续问题或次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将突发死亡事件的处理结果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

    (4)重大节日及大型活动接待的应急预案

    1)遇节假日、大型活动等人群聚集易产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事故防范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分析、判断、预警。

    2)定期对服务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设置警示牌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维护,确保设施使用正常。

    3)如发生火灾、人员拥挤、踩踏等事故时,保安人员应立即对学校区域人群进行疏散,如事态严重,将立即报警并派人到路口指引消防车、救护车等到站点施救。

()、管理规程

(评标项5)1、门岗保安管理

1.1、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学校,规范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确保学校的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

1.2、适用于学校、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1.3、人员进出管理

(1)当熟悉的教师进入学校区域时:a) 门岗保安员应主动问候;b) 在不影响执勤质量的前提下,为教师提供服务。

(2)当陌生人进入学校区域时:a) 门岗保安员应先敬礼,后询问:“您好!请问您找谁?”b) 当来人说明是校内教师时,门岗保安员应礼貌的请对方出示相关证件,经确认后应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给您添麻烦了,请进。”c) 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时,门岗保安员应礼貌地询问其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要访者时,经与在校教师确认,凭有效证件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登记后,允许来人进入;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访的人员,并要强行闯入时,门岗保安员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班长前来处理,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

(3)当施工人员进入学校区域时,经核对《出入证》后放行;如无《出入证》,应先登记后放行并请其进行补办。

1.4、物品出入管理

(1)门岗保安员应礼貌拒绝来访人员、施工人员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学校区域。

(2)施工人员带入学校区域的装修材料原则上只进不出。如确实要运出的,需经客户单位领导认可后才能放行,并作好记录。

(3)学校有物品搬出学校区域时,应向校保卫部门申报,由保卫部门及时通报门岗放行,并作好记录。

1.5、车辆出入管理

(1)当外来车辆进入学校区域时,门岗保安员应先敬礼,后问清事由,经确认、登记后放行。

(2)当送货车辆进入学校区域时,门岗保安员应先敬礼,后问清事由,经与客户单位领导确认、登记后放行;并检查有无夹带物品外出的现象。

1.6、做好相应记录。

(评标项6)2、巡逻岗管理

2.1、规范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学校区域内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2、保安员负责具体实施巡逻工作。

2.3、巡逻的基本要求

(1)巡逻岗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闻、多问,以确保完成巡逻工作任务。

(2)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3)巡查学校区域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对在学校区域内发现的闲杂人员按要求对闲杂人员进行处理。

(5)对学校区域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学校学习或工作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2.4、巡逻的基本任务

(1)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2)保护各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3)维护学校区域内交通秩序。

(4)协助学校报警。

(5)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病人、老人和儿童。

(6)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学校保卫部门。

(7)巡视学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公司的有关部门、商铺、客户单位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2.5、巡逻工作的检查

(1)巡逻岗对学校区域内的违规停车、违规行驶进行检查。

(2)巡逻岗对学校区域域的治安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2.6、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记录在《值班情况记录表》内。

(评标项7)3、交通管理

3.1、规范学校区域内的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道路畅通。

3.2、适用于学校区域内所有道路上的车辆及交通设施的管理。

3.3、保安班长负责组织监督和指导车辆及交通设施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具体实施交通管理。

3.4、交通管理的原则

(1)依法办事。(2)规范管理。(3)文明服务。(4)时效性。

3.5、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

(1)监督进入学校区域的车辆不可超过限速标志的限定、禁鸣喇叭,并指挥车辆按规定方向靠右行驶,停放在指 定的停车位置,以便于车辆停放整齐。

(2)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3)巡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

(4)留意进入学校区域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学校区域。

(5)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6)对学校区域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3.6、大型文体活动交通管理。制定文体活动交通管理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7、交通设施的管理

(1)保安员在日常的安保工作中应对学校区域的交通标志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保安班长。

(2)保安队长对保安员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情况进行核实,并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3)保护各种交通设施不被破坏管理上应做到:a) 交通设施的管理,除保安班组长进行系统管理外,还应将此项内容纳入执勤保安员的责任范围;b) 对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要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做好记录。

(评标项8)4、车辆停放管理

4.1、确保车辆、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4.2、保安班组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纠正工作。保安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4.3、车辆管理

(1) 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客户单位或使用人姓名、车辆品 牌、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

(2)使用人应自觉将车辆停入相应泊位,及时关好车()门、窗,并随身带走贵重物品,接受保安员的管理。

(3)保安员和巡逻岗应适时巡检停放车辆的状况,发现车门、窗没关好,车内有贵重物品,漏水,漏油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若巡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通知班长或保安队长前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大型客车、货车、易产生污染及噪音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学校区域,以免压坏道路或堵塞学校区域的交通和污染环境。如确需要进入时,应提前申请并经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6)学校区域的道路和停车场不可用于学习驾驶或试车,不可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或随意鸣喇叭。

(7) 外来车辆进入学校区域时,须经确认、登记后放行。

4.4(电动)自行车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外来人员的(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可进入学校区域。

(3)学校区域的保安员、巡逻岗要认真履行职责,整理停放不齐的车辆。

(4)保安员和巡逻岗应确保学校区域道路、消防通道的畅通。发现闲杂人员要及时劝离,若有紧急情况按要求进行处理。

4.5、填写《值班情况记录表》、《外来车辆登记表》。

(评标项9)5、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

5.1、规范学校区域的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5.2、适用于所有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的管理。

5.3、保安队长、保安员负责对学校区域的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办理相关的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具体实施对学校区域的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的管理。

5.4、施工人员的管理

(1)凡需进行装修的客户单位及装修公司在装修前须到相应的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2)保安队(安保部)根据学校保安管理处的工作联系单内容,为装修公司的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案。

(3)施工人员在进场装修期间,必须遵守学校保安管理处的相关规定。

5.5、装修现场管理

保安人员对装修现场进行检查、管理时,应关注:

(1)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的情况;

(2)施工人员执行管理处相关规定的情况;

(3)装修现场灭火器配备情况;

(4)安全设施设备有无损坏或移位情况;

(5)其他情况。

5.6、施工人员的车辆停放和运货车辆的进出,必须遵守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并服从保安员的指挥和管理。

5.7、闲杂人员的管理。

(1)将清查闲杂人员的工作作为保安队日常巡逻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任务。

(2)保安队的巡逻人员、车管人员应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的方式对学校区域进行检查;清理并驱逐在学校保安内闲逛及妨碍学校区域治安秩序的人员,并记录。

(3)对于在学校区域内扰乱治安(生活、工作)秩序、屡教不改或不听劝阻的闲杂人员,应将其驱逐出学校区域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进行记录。

5.8、做好记录。

(评标项10)6、保安员内务管理

6.1、规范内务管理,确保保安员具有良好的作息环境。

6.2、适用于全体保安员(报警员)的内务管理。

6.3、保安队长、报警中心班长负责督促、检查保安员(报警员)的内务管理。保安队长负责学校区域保安员的日常内务管理。

6.4、内务检查

(1)保安部应视情况安排每月至少1次的内务管理抽查,抽查时应做到:a) 检查时如发现有违反内务管理的现象及行为,应立即进行纠正或提出整改意见;b) 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2) 保安队长每天不定时地巡视保安员内务情况,巡视时应做到:a) 及时制止违反内务管理的行为;b) 将巡视情况记录在工作记录本上;c) 对于一些不服从管理的保安员,应记录并向保安部进行反映。

(3)值班室卫生标准: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室内各物品摆放整齐。墙面、门窗和其他区域无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洗手间及时冲洗,没有污垢、杂物和异味。

(评标项11)7、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程

7.1、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7.2、适用于保安队、报警中心所有警用器械的管理。

7.3职责

(1)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警用器械保管、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执勤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警用器械。

(3)定期维护保安员所用各种器械。

(4)做好各种器械的登记、使用记录。

(评标项12)8、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8.1、规范保安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学校区域内的正常工作和学习秩序。

8.2、适用于学校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8.3、保安队长、班长负责落实学校保卫部门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事件。

8.4、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1)快速反应的原则

执勤保安班长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2 分钟内从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2)统一指挥的原则

(3)服从命令的原则

(4)团结协作的原则

8.5、盗窃

(1)当保安班长、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队长、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出入现场保安员到达现场应做到:

a) 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窃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 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

c) 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保安队长班长报告。

(2)保安队长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3)保安队长、班长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向保卫部门进行汇报,并接受指令。

8.6、打架斗殴

(1)执勤保安班长、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报案时应做到:

a) 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保安员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保安队长报告具体位置、已受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b) 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c) 将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

(2)保安队长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其他执勤保安员,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具体工作包含:

a) 与执勤保安班长联系,要求保安班长对现场进行保护;

b) 保安队长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现场的事态做出布置:调遣休息保安员对打群架的事件进行增援;呼叫救护车对重伤有生命危险的人员送医院抢救;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将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控制住,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 保安队长将收集的资料及做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卫部门汇报,请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8.7、抢劫

(1)执勤保安班长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有抢劫报案时应做到:

a) 应立即上前制止该违法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保安队长报告;

b) 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抓捕带回保安队,并请事主一起到保安队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 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

d) 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强我缠,一边追一边联络”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员或公安人员赶到后一起擒获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2)保安队长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案发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和其他执勤保安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具体内容包含:

a) 与执勤的保安班长联系,要求保安班长及案发区域保安员参加现场保护工作。

b) 保安队长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案情需要及时作出布置:调派保安员增援、抢救、围捕、保护现场;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抢劫的经过并进行记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甄别、询问并进行记录;将有关的资料、线索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c) 保安队长将收集的资料、信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卫部门汇报, 请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8.8、凶杀

(1)执勤保安班长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应做到:

a) 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赶赴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保安队长报告;

b) 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无关人员出入现场;

c) 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d) 对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e) 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f) 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2)保安队长接报后立即上报保安部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具体工作包含:

a) 调遣指挥现场附近的保安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b) 维护和疏导现场及交通秩序,抢救伤者,做好各项记录;

c) 协助公安机关工作,提供资料及线索。

8.9、中毒事件(如煤气、食物中毒等)

(1)执勤保安班长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中毒情况或接到中毒事件报告时应做到:

a) 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保安队长,并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切断毒源,使毒物不再继续扩散,疏散现场周围的围观者;

b) 对煤气中毒者,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将中毒者移到空气通畅处,松开衣扣和腰带,并尽快送往医院抢救。现场禁止使用任何电器设备,以防爆炸;

c) 对其他类别的中毒者,应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消除口腔异物,维持呼吸通畅,注意保温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d) 将中毒人员人数、地点、(现场的具体位置)及已做的抢救措施报告保安队长。

(2)保安队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调遣人员支援,并报告保安部经理后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a) 调遣指挥执勤的保安班长、保安员维护现场,疏散人员及抢救中毒人员;

b) 调查中毒的原因,核准毒源是否确已切断,防止有漏毒现象而继续造成不必要的伤亡,视情报告有关部门;

c) 亲自护送中毒者到医院抢救,并将抢救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8.10交通意外事故

(1)执勤保安班长及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应做到:

a) 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b) 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c) 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队长进行支援。

(2)保安队长接报告后立即报告保安部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具体内容包含:

a) 调遣指挥执勤的保安班长、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并注意保护交通事故的现场;

b) 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c) 报交警大队(电话122):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毁情况;已送抢救情况。

8.11、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

(1)执勤保安班长及保安员遇到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时应做到:

a) 通知或协助客户单位做好防风措施,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对水浸的疏导排泄工作;

b) 防止在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伴随发生犯罪行为;

c) 协助交警部门处理学校区域内的交通意外事故。

(2)保安队长接报告后立即调遣所有保安员支援其他部门处理各类灾害事件。

(3)保安部经理接报后立即做出统一指挥

具体工作包含:

a) 安排人员对客户单位做好疏散工作;

b) 通报医院、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8.12、火警

(1)报警中心报警员发现火警警报时,要立即通知巡逻岗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确认;如属误报,应及时复位并记录。

(2)执勤保安班长和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火警时,要立即把火警地点报告保安队长;保安队长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具体措施包含:

a) 立即向管理处主任和保安部经理进行报告;

b)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扑救初起火灾和救人;

c) 根据火情的大小确定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火警发生的地址、燃烧物质的性质、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3)在保安部经理没赶到现场前,义务消防队员必须自觉服从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挥具体工作包含:

a) 疏散抢救:引导客户单位向安全区疏散,护送行动不便者撤离险境,并做好安置和安抚工作;检查是否有客户单位仍留在着火区域而没有疏散出来;引导自救:引导客户单位沿消防通道进行疏散;如不行则带领客户单位往屋顶平台、避难层等处疏散,在上风处等待救援,必要时组织水枪进行喷水掩护。疏散时禁止使用电梯。

b) 灭火:启动消防水泵,铺设水带进行灭火;关闭设有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携带灭火器材到着火现场及周围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过来的火焰;针对不同性质的燃烧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配合消防官兵的灭火行动。

c) 安全警戒:外围的警戒任务是清除路障,指挥车辆驶离现场,劝导过路客户单位及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学校区域外围的秩序;着火现场周围的警戒任务是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指导客户单位有序疏散,保护好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品;着火现场的警戒任务是阻止客户单位重入火场拿取贵重物品,防止有人趁火打劫,保护好消防器材,指导客户单位有序疏散。

(4)火灾扑灭后,保安队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对事故进行详细的记录。

8.13、停电

(1)正常停电。停电时应做的工作:

a) 若拉闸限电或供电局预先通知的停电,管理处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告示客户单位,以便客户单位提前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

b) 保安队(安保部)应准备好应急照明设备,并合理安排好安保力量;

c) 把电梯迫降到底层并关闭;把挡车器设置在开启状态;

d) 加强对各出入口的管理;根据各学校区域的实际情况,增加周界、园区或楼层的巡查次数,发现可疑人员或现象要仔细询问和调查,防止盗窃、抢劫等案件的发生;

e) 在巡逻时,要特别关注学校的照明情况,以防火灾的发生。

(2)突然停电。停电时应做的工作:

a) 立即向管理处、保安队长报告,了解停电的原因;

b) 利用人工手段把挡车器调整到开启状态;

13、其他突发事件。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服从学校保卫部门统一调度和布置。

8.14、做好记录。

(评标项13)9、消防管理作业规程

9.1、规范学校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的工作、学习秩序正常。

9.2、保安队长负责对学校保安员的消防培训、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和抽查。保安员负责学校区域日常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器材的巡查工作。

9.3、消防安全的管理

(1)保安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安全制度。

(2)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

(3)保安员应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学校区域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管会用学校区域的消防器材,会报火警“119”。

(4)学校区域的消防器材、标识应保证完好无损。

(5)保安员在日常的巡查中,应密切关注学校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排除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6)当发现()火灾时,保安员应保持冷静,迅速查明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9.4、做好消控室的值班、检查、记录、登记工作。

9.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检查

(1)保安队(安保部)应建立学校区域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台帐。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实施对消火栓设备的月检工作。工作内容包含:

a) 消火栓的油漆是否脱落及清洁;

b) 消火栓()的编号或标识是否完好;

c) 消火栓是否锈蚀,接头处能否和消防扳手匹配使用;

d) 消火栓上的螺丝有否松动,消火栓帽能否灵活开启;

e) 消火栓能否正常出水及使用;

f) 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

g) 消火栓 1.5 米范围内有否堆放物品或被填埋;

h) 水带、枪头的数量能否和消火栓的数量配套;

i) 水带、枪头是否完好无破损。

(3)由保安队长负责实施对灭火器的月检工作。工作内容包含:

a) 灭火器是否按规定位置摆放并编号;

b) 灭火器的油漆是否完好并清洁;

c) 灭火器是否处在有效使用期内;

d) 灭火器的工作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e) 灭火器的压把、喷口(喷管)是否完好无损。

(4)由保安队长负责实施对应急照明系统的月检工作。工作内容包含:

a) 应急照明灯能否正常使用;

b) 疏散指示灯能否正常使用,疏散指示方向是否准确。

(5)由保安队长负责实施对消控设备的季检工作。工作内容包含:

a) 手动报警装置能否正常工作;

b) 应急广播能否正常工作;

c) 排烟阀、送风阀、分区防火门能否正常启动和关闭;

d) 抽查感烟()式探测器能否正常工作;

e) 水喷淋能否正常出水和使用(在末端进行测试)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安队应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a) 以书面形式将信息及时反馈到维修中心或安装单位,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设施设备方面发生的故障情况及整改情况;

b) 需报废或更新器材时,应按报废、申购等程序进行操作。

(7)保安队应对每次的检查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人、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等方面。

9.6、义务消防员

(1)义务消防员日常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每位保安员均为学校的义务消防员,日常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由保安队长负责:

a) 负责学校区域消防设备、器材的布局与保养工作,并建立档案;

b) 实施对义务消防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c) 负责学校区域消防责任制的落实与检查;

d) 负责实施学校区域消防安全的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及火灾事故后提出处理意见;

e) 负责整改学校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

(2)义务消防员的工作要求

a) 学习和掌握消防业务技能,做到“三懂两会”;

b) 发现火警,值班保安员应立即按程序进行火灾扑救、疏散人员、抢救财产,力争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c) 积极参加学校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按责任区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

d) 做好学校区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队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力争在学校区域、责任区里不发生责任性火灾事故;

e) 负责责任区内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或清洁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f) 积极参加学校区域和保安队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

9.7、做好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灭火器分布情况登记表》、《设备()台帐》、《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消控室值班登记表》、《消控设备运行情况表》等。

(十一)、监督检查

为了巩固保安人防业务,提升队伍整体形象,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1、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违纪行为

    (1)执勤时不扎腰带(不扎紧)、不戴帽子、不挂执勤牌、不按规定着装(留长发、染发、蓄胡子)等风纪不整现象。

    (2)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从指挥,态度恶劣。

    (3)值班玩手机、看书报、杂志、会客及与执勤无关的事。

    (4)值班时打瞌睡、睡觉。

    (5)值班期间,没有值班本或没有做好值班签到记录,交接班时未做好交接手续,提前写好值班签到记录等。

    (6)不认真执行内务卫生管理规定,外出不请假、夜班私自离岗,容留外来人员留宿。

    (7)故意损坏公共财物。

    (8)上班无故迟到或早退。

    (9)因工作失误,造成案件或火灾。

    (10)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无故脱岗、离岗、串岗。

    (11)不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不请假造成塌班的。

    (12)辱骂或刁难业主、客户、员工。

(13)上班前不得饮酒。

    2、保安员违规违纪的,当事保安员必须写出书面反馈,由学校通报派出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由于保安行业的特殊性,保安员无故旷工、离岗三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4、值班室内务卫生应保持干净整洁,检查发现脏、乱、差,予以通报批评。

    5、派出公司应定期、不定期对保安值勤情况进行巡查。

   6、学校将成立督察组,通过现场检查与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保安服务进行监督,依据事实,客观评价。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398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服务
3、交付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执行服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予以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5 每一季度支付一次
2 25 每一季度支付一次
3 25 每一季度支付一次
4 25 每一季度支付一次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州金山小学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0]ZXFZ[GK]20220422023年度福州金山小学(含金闽校区)保安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电子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州金山小学乙方: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398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张老师/0591-83851922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张老师/0591-83851922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
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品牌/型号)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