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A7-CSLBWG-GK-202210-B2156-BWZ
项目编号:[350182]BWZ[GK]2022002
采购人: 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
代理机构: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A7-CSLBWG-GK-202210-B2156-BWZ。
2、项目编号:[350182]BWZ[GK]2022002。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资格承诺函),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
地址:长乐市爱心路198号(长乐市博物馆)
联系方法:13067391799
12、代理机构: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5楼
联系方法:18150595663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943600 | 1943600 | 19436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4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5 | 12.1 |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6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 |
7 | 13.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8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9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0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1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2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资格承诺函),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投标物明显不符合招标物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
在技术评审时,上传的内容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 |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
明细 |
---|
在商务评审时,上传的内容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 |
投标人的交付地点、时间、条件及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宝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技术响应 | 32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合同包招标内容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2分,若有偏离的,每负偏离一项扣0.82分(共39项),扣完为止。(满分32分) |
2、理解与分析 | 2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需求理解与分析(对项目需求理解是否深入、到位,对关键需求及问题分析是否精准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对项目的建设背景有深刻的理解,对项目建设必要性进行了详细分析的,得2分; (2)投标人对项目的建设背景有较深的理解,对项目建设必要性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的;得1.5分; (3)投标人对项目的建设背景有基本的理解,对项目建设必要性进行了简单的分析的,得1分; (4)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3、扫描采集技术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文物三维数据扫描采集技术方案(采集设备、采集过程、数据处理、数据精度、数据成果管理、对文物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采集设施完备、采集过程规范、数据处理高效、数据成果满足精度要求、数据成果管理规范、对文物安全有保障的,得2分; (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采集设施较完备、采集过程较规范、数据处理较高效、数据成果精度满足较高、数据成果管理较规范、对文物安全保障性较高的,得1.5分; (3)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采集设施完备性一般、采集过程规范性一般、数据处理效率一般、数据成果精度满足一般、数据成果管理规范性一般、对文物安全保障性一般的,得1分; (4)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4、拟投入设备情况 | 2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投入的设备情况: (1)点云数据扫描设备:最高精度0.01mm的三维扫描设备不少于1台,自购设备得1分,租赁设备得0.5分,没有不得分; (2)纹理采集设备:最高有效像素1亿像素以上纹理采集设备不少于1台,自购设备得1分,租赁设备得0.5分。 投标人自购设备的,要提供自购设备的发票原件扫描件,设备厂商产品说明或厂商官网链接等材料;租赁设备的,要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并附设备厂商产品说明或厂商官网链接等材料。 |
5、录制技术 | 2 | 根据投标人对展品语音讲解录制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1)技术方案分析合理、技术可行,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2分; (2)技术方案分析较合理,技术较好,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5分; (3)技术方案分析一般,技术一般,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分; (4)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6、藏品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中系统功能设计 | 2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藏品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中系统功能设 计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 计方案中,功能设 计合理、针对性强,系统界面图丰富、针对性强,得2分; (2)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 计方案中,功能设 计较为合理、针对性较强,系统界面图较为丰富、针对性较强,得1.5分; (3)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 计方案中,功能设 计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系统界面图丰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1分; (4)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7、软件认证证书 | 2 | 供应 商提供藏品管理系统及数字资源管理系统基于飞腾、鲲鹏国产化CPU平台服务器操作系统的麒麟软件NeoCertify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
8、产品测试报告 | 2 | 供应 商提供藏品管理系统及数字资源管理系统的产品测试报告(必须由具有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
9、安全等保测评报告 | 2 | 供应 商具有藏品管理系统及数字资源管理系统的安全等保测评报告,要求级别为二级或以上,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①测评报告封面、关键页、结论页扫描件(必须由具备DJCP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测评机构出具),②加盖备案公安机关公章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③加盖备案公安机关公章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回执;所有材料扫描件需加盖供应 商公章,缺少一项不得分。 |
10、文物裸眼互动数字魔墙系统技术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文物裸眼互动数字魔墙系统技术方案(系统需求、系统功能设 计、系统界面、内容生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 计方案中,需求分析理解准确、分析深入,系统界面图丰富、针对性强,内容生动性强的,得2分; (2)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 计方案中,需求分析理解较为准确、分析较为深入,功能设 计较为合理、针对性较强,系统界面图较为丰富、针对性较强,内容生动性较强的,得1.5分; (3)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 计方案中,需求分析理解准确性一般、分析深入性一般,功能设 计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系统界面图丰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内容生动性一般的,得1分; (4)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11、二维码导览系统技术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二维码导览系统技术方案(系统需求、系统功能设 计、系统界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 计方案中,需求分析理解准确、分析深入,系统界面图丰富、针对性强,得2分; (2)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 计方案中,需求分析理解较为准确、分析较为深入,功能设 计较为合理、针对性较强,系统界面图较为丰富、针对性较强,得1.5分; (3)投标人提供的系统设 计方案中,需求分析理解准确性一般、分析深入性一般,功能设 计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系统界面图丰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1分; (4)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12、项目实施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人员投入、组织架构、工期计划、验收方案、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完整,得2分; (2)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较为合理、较为可行、较为完整,得1.5分; (3)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与质量保证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基本完整,得1分; (4)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
13、项目负责人 |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证明文件: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证明文件: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ITSS)证书的,得2分。 证明文件: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14、主要技术人员 | 2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 计师证书的得2分。 证明文件: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2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2分。 证明文件: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软件设 计师证书的得2分。 证明文件: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的得2分。 证明文件: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IT服务工程师(ITSS)证书的得2分。 证明文件: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企业资质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须包含“文物数字化”相关和“博物馆应用软件开发”相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须包含“文物数字化”相关和“博物馆应用软件开发”相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须包含“文物数字化”相关和“博物馆应用软件开发”相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须包含“文物数字化”相关和“博物馆应用软件开发”相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须包含 “博物馆应用软件开发”相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须包含 “博物馆应用软件开发”相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 3 | 对比投标人提供项目完成后的服务维护方案及其他服务等服务承诺,技术支持、现场服务的响应程度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者不提供不得分。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且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须包含 “文物数字化”相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同类业绩 | 3 | 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以来承担过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信息化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无则不得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 | 投标人具有“三维激光点云处理软件”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无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投标人具有“三维文物建模软件”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无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1 | 投标人具有“藏品三维模型无插件展示软件”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无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1 | 投标人具有“博物馆藏品管理软件”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无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1 | 投标人具有“数字资源管理软件”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无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1 | 投标人具有“博物馆移动导览管理软件”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无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用户满意度评价 | 1 | 投标人提供一份完整的用户单位满意度证明材料(满意度反馈应为满意或很满意或优或90分以上的,或同等评语等正面评价)的得0.5分,满分1分。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用户满意度评价复印件。参与本项评分的业绩不得与商务评分项其他业绩重复,否则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于2004年12月23日建成并对外开放,馆内设有《郑振铎纪念馆》、《长乐历史大观一》、《长乐历史大观二》《闽剧馆》、《楹联馆》、《林其文美术厅》、《集邮馆》、《美术馆--三贤堂》等八个基本陈列,另有两个临展厅,一个宣教活动室。馆内安装全方位视频监控、安防联动、消防报警等智能化系统。现有馆藏4445件/套,藏品类型丰富,有陶瓷器、青铜器、寿山石雕、字画等。长乐区博物馆为财政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在编10人,现有工作人员30余人。长乐区博物馆始终坚持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参与性强的各类展览和社教活动,年均接待量20多万人次。开馆以来共研究、编辑文史书籍、宣传品等二十余种,并设 计开发多种特色文创产品。被授予福建省国防教育基地、福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长乐区研学基地等荣誉称号,2009年被评为国家三级博物馆及获选福建省十大博物馆建设成果,2013年列入国家二级博物馆行列。
本项目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及国家文物局、文化部、科技部等各指导部门的号召,以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发展目标为导向,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出发,迫切需要着手数字化、信息化基础建设,夯实博物馆内部管理与观众服务的基础,着手改善当前服务不足、知识传播力度不足、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现状,推进数字化管理、保护及服务的转型。
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秉持“文物数字化保护与资源有效利用”的理念,将日益成熟的数字化、信息化、多维互动、互联网技术相结合,运用到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的建设发展过程中,让历史文物资源活起来,让文化网络空间亮起来,将数字化资源不断向社会公众延伸,让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亲近观众、了解观众、服务观众,让民族精神内核传下去。
同时,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信息化项目将实现数字化、互联网与博物馆事业的深度融合,助力博物馆内部管理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的现有功能和潜在功能,更好地提升博物馆观众服务水平,并成为本馆信息化、智慧化的关键一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选取馆内55件馆藏文物(清单见下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进行文物三维数据扫描采集,获取文物表面完整的三维点云、网格模型、纹理映射,精度到以微米为单位的模型数据,真实再现每件文物表面高清纹理,与三维数据互为补充。每件文物所得数据可利用在各个领域,包括内部管理系统、公众服务应用等。
项目过程以保护文物安全为第一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相关业务工作标准规范进行数据采集。(第1项)
表 文物三维数据扫描采集清单
序号 | 文物普查编号 | 名 称 | 年代 | 文物 类别 | 实际 数量 | 具体尺寸(cm) | 质量(kg) | 文物 级别 | 完残状况 |
1 | 00001 | 明中期景德镇窑红绿彩花卉纹瓷盘 | 明 | 瓷器 | 1 | 口径23.4 ,足径13.7 | 0.438 | 三级 | 釉彩部分脱落 |
2 | 00035 | 明景德镇窑红绿彩花卉纹瓷碗 | 明 | 瓷器 | 1 | 口径13.3 足径5.2 | 0.158 | 三级 | 冲口冲线,裂纹,红绿彩大部分脱落. |
3 | 00073 | 明景德镇窑青花花卉瓷碗 | 明 | 瓷器 | 1 | 口径18.5 底径6.7 | 0.413 | 三级 | 口沿有小伤 |
4 | 00106 | 明中期景德镇窑青花缠枝莲瓷碗 | 明 | 瓷器 | 1 | 口径14.2 足径5.3 | 0.216 | 三级 | 略有变形 |
5 | 00122 | 明中期景德镇窑青花奔马纹瓷碗 | 明 | 瓷器 | 1 | 口径14 底径5.3 | 0.242 | 三级 | 器釉质部分脱落,粘有泥沙、贝壳. |
6 | 00138 | 明中期景德镇窑青花缠枝灵芝纹瓷碗 | 明 | 瓷器 | 1 | 口径13 底径5.5 | 0.166 | 三级 | 略有变形 |
7 | 00152 | 明中期景德镇窑白釉瓷碗 | 明 | 瓷器 | 1 | 口径17.3 足径7.1 | 0.347 | 三级 | 局部有缩釉棕眼. |
8 | 00164 | 明中期景德镇窑青花团花纹卧足碟 | 明 | 瓷器 | 1 | 口径10.02 足径3 | 0.102 | 三级 | 器体表面有海水侵蚀污垢. |
9 | 00171 | 明中期景德镇窑青花灵芝纹卧足瓷碟 | 明 | 瓷器 | 1 | 口径10 底径3 | 0.099 | 三级 | 器体底部有海水侵蚀污垢,粘连牡蛎壳. |
10 | 00187 | 元龙泉窑青釉莲花纹瓷盘 | 元 | 瓷器 | 1 | 口径33.5 足径12.4 | 1.942 | 三级 | 器物受海水侵蚀,有裂纹,冰裂,有褐色污染,牡蛎壳粘连,釉面无光,口沿局部磨损露胎.有变形,足根有磕伤. |
11 | 00188 | 元龙泉窑青釉印花纹碗 | 元 | 瓷器 | 1 | 口径20.5 足径7.2 | 0.633 | 三级 | 器物受海水侵蚀,有冲线. |
12 | 00193 | 民国粉彩花鸟纹瓷赏瓶 | 中华民国 | 瓷器 | 2 | 口径11.2,腹径23,底径12.8 | 6.484 | 三级 | 口沿微缺,小裂痕一处 |
13 | 00194 | 明牙笏 | 明 | 牙骨角器 | 1 | 长53.5,上头宽5,下头宽8.5,厚0.6 | 0.385 | 三级 | 表面有污迹 |
14 | 00196 | 唐青釉葵口瓷碗 | 唐 | 瓷器 | 1 | 口径17 足径8 | 0.389 | 三级 | 口沿微缺,局部脱釉. |
15 | 00199 | 唐青釉瓷托杯 | 唐 | 瓷器 | 1 | 口径8 底径4.7 | 0.266 | 三级 | 口沿小缺,有裂纹,局部釉面脱落. |
16 | 00202 | 北宋褐釉带把瓷壶 | 宋 | 瓷器 | 1 | 口径6.4 底径6.5 | 0.322 | 三级 | 口沿微缺 |
17 | 00207 | 20世纪30年代福.长.平党政军民仝赠荣誉奖章 | 公元20世纪 | 文件、宣传品 | 1 | 直径4.3 厚度0.1 | 0.013 | 三级 | 氧化,锈蚀 |
18 | 00208 | 20世纪30年代长乐县游击总队荣誉奖章 | 公元20世纪 | 文件、宣传品 | 1 | 直径4 厚度0.2 | 0.012 | 三级 | 表面有铜锈 |
19 | 00211 | 明嘉靖三十年双耳三足铜炉 | 明 | 铜器 | 1 | 口径41 腹径150 | 53.400 | 二级 | 表面氧化灰黑色,内底有烟苔污垢. |
20 | 00212 | 清青白釉瓷炉 | 清 | 瓷器 | 1 | 口径9.1 足径6 | 0.124 | 三级 | 口沿残缺,冲线. |
21 | 00216 | 唐青釉三足瓷鐎斗 | 唐 | 瓷器 | 1 | 口径8.7 | 0.183 | 三级 | 口沿有伤,局部脱釉. |
22 | 00217 | 唐青釉四耳瓷罐 | 唐 | 瓷器 | 1 | 口径8.2 腹径19.5 底径11.5 | 3.239 | 三级 | 腹部有缩釉器孔,口沿有小伤 |
23 | 00218 | 唐青釉四耳瓷罐 | 唐 | 瓷器 | 1 | 口径12 腹径28.2 底径13.1 | 4.894 | 三级 | 釉面有窑粘红土巴 |
24 | 00221 | 唐青釉瓷蛊 | 唐 | 瓷器 | 1 | 口径6.5 | 0.054 | 三级 | 口沿有缺,腹部有裂. |
25 | 00222 | 唐青釉瓷碗 | 唐 | 瓷器 | 1 | 口径10 足径5 | 0.197 | 三级 | 釉面脱落,腹部有裂痕. |
26 | 00226 | 唐青釉双复系瓷盘口壶 | 唐 | 瓷器 | 1 | 口径10.08 腹径20 底径14.5 | 3.362 | 三级 | 口沿有伤,腹部有裂纹. |
27 | 00228 | 唐青釉瓷唾壶 | 唐 | 瓷器 | 1 | 口径4 | 0.140 | 三级 | 口沿有小伤 |
28 | 00229 | 唐青釉瓷唾盂 | 唐 | 瓷器 | 1 | 口径4.8 足径4.2 | 0.133 | 三级 | 口沿有残缺 |
29 | 00231 | 唐青釉瓷托杯 | 唐 | 瓷器 | 1 | 口径5.3 底径4.6 | 0.241 | 三级 | 口沿有小伤,器表面脱釉 |
30 | 00232 | 唐青釉瓷托盏 | 唐 | 瓷器 | 1 | 盏口径7 底径5.7 | 0.338 | 三级 | 口沿有小伤,器表面脱釉 |
31 | 00234 | 明隆武元年福建机部造铜印 | 明 | 玺印符牌 | 1 | 印章边长8.2 柄长8*2*1 | 1.066 | 三级 | 表面有锈迹 |
32 | 00235 | 唐青釉双耳瓷罐 | 唐 | 瓷器 | 1 | 口径5 底径4.3 | 0.205 | 三级 | 口沿有两处小伤 |
33 | 00237 | 唐青釉四系瓷盘口壶 | 唐 | 陶器 | 1 | 口径13 底径8.5 | 1.599 | 三级 | 口沿小缺一处,釉面剥落 |
34 | 00239 | 唐青釉双耳瓷盘口壶 | 唐 | 瓷器 | 1 | 口径13 腹径28.8 底径9.8 | 3.506 | 三级 | 口沿破残,器表土侵 |
35 | 00241 | 明万历己丑年兵部右侍郎陈则殷石墓志铭 | 明 | 石器、石刻、砖瓦 | 1 | 长86.3 宽42.5 厚5 | 36.300 | 三级 | 碑面有缺口 |
36 | 00242 | 明万历户部郎中旗后林公暨配安人黄氏合葬石墓志铭 | 明 | 石器、石刻、砖瓦 | 1 | 长88 宽44 厚4 | 47.750 | 三级 | 边沿有缺损 |
37 | 00243 | 南宋咸淳十年郑氏石墓志铭 | 宋 | 石器、石刻、砖瓦 | 1 | 长75 宽50 厚6 | 53.000 | 三级 | 基本完整,边沿局部缺损 |
38 | 00244 | 南宋嘉定九年"故承务郎致仕王公夫人郭氏墓志铭" | 宋 | 石器、石刻、砖瓦 | 1 | 长60 宽40 厚5 | 19.600 | 三级 | 局部微残 |
39 | 00245 | 唐青釉双耳瓷盘口壶 | 唐 | 瓷器 | 1 | 口径14.8 底径13 | 4.784 | 三级 | 口沿有缺,冲线露釉 |
40 | 00248 | 唐青釉瓷盂 | 唐 | 瓷器 | 1 | 口径5.2 底径4.5 | 0.164 | 三级 | 腹部有磕损 |
41 | 00250 | 唐青釉双耳瓷罐 | 唐 | 瓷器 | 1 | 口径6.3 底径4.2 | 0.197 | 三级 | 釉彩部分脱落 |
42 | 00252 | 唐三足陶盆 | 唐 | 陶器 | 1 | 口径12.5 底径5 | 0.252 | 三级 | 柄断失 |
43 | 00254 | 唐青釉瓷碗 | 唐 | 瓷器 | 1 | 口径12 底径5.3 | 0.234 | 三级 | 釉面腐蚀脱落 |
44 | 00255 | 唐青釉瓷碗 | 唐 | 瓷器 | 1 | 口径34.7 底径7.1 | 0.414 | 三级 | 口沿损 |
45 | 00256 | 唐青釉瓷托杯 | 唐 | 瓷器 | 1 | 口径8 底径4.2 | 0.261 | 三级 | 器内局部有裂纹 |
46 | 00258 | 唐青釉双耳瓷罐 | 唐 | 瓷器 | 1 | 口径5.8 底径4.2 | 0.174 | 三级 | 釉面腐蚀脱落 |
47 | 00260 | 唐青釉瓷瓶 | 唐 | 瓷器 | 1 | 口径3.2 底径4.4 | 0.179 | 三级 | 釉面腐蚀脱落 |
48 | 00261 | 唐青釉双耳瓷罐 | 唐 | 瓷器 | 1 | 口径5.8 底径4 | 0.200 | 三级 | 釉面腐蚀脱落 |
49 | 00263 | 北宋带盖陶瓶 | 宋 | 陶器 | 1 | 口径8 底径10 | 0.880 | 三级 | 盖断裂 |
50 | 00267 | 北宋陶立俑 | 宋 | 雕塑、造像 | 1 | 底宽11 厚5.5 身宽9.2 | 1.432 | 三级 | 断头 |
51 | 00278 | 北宋陶盖罐 | 宋 | 陶器 | 1 | 口径4 底径5 | 0.243 | 三级 | 口沿有缺,器盖腹部都有变形 |
52 | 00286 | 唐三足陶盆 | 唐 | 陶器 | 1 | 口径12.8 底径6 | 0.314 | 三级 | 表面粘连土沁 |
53 | 00287 | 唐青釉瓷托杯 | 唐 | 瓷器 | 1 | 口径6 底径3.3 | 0.097 | 三级 | 表面粘连土沁 |
54 | 00288 | 清银锭 | 清 | 钱币 | 1 | 元径2.5 高1.2 | 0.073 | 三级 | 表面氧化灰褐色,有小孔 |
55 | 00289 | 宋寿山石雕兽、雀、龟 | 宋 | 雕塑、造像 | 3 | 兽:长0.62 宽0.13 高0.4 雀:长0.45 宽0.12 高0.5 龟:长0.5 宽0.37 高0.25 | 0.155 | 三级 | 局部微残 |
采集成果标准:
(1)文物三维数字化采集技术参数(第2项)
l ★文物三维数据采集设备精度误差≦0.01mm;
l 三维数据带实质尺寸数据;
l 点云数据噪音点控制<15%;
l 拼合后物体的形态误差≤10μm;
l 扫描面对物体外表面覆盖率≥95%;
l 数据完整性:根据扫描面拼合出完整全视角物体;
l 能有效解决高反光材质部分的扫描和纹理采集;
l 采集时不与文物直接接触,不在文物上粘贴介质或标志物,保证文物安全性;
l 激光扫描仪应达到国家激光安全标准1级;
l 灯光及设备辐射应严格控制在相关文物保护标准范围内。
(2)文物色彩与纹理采集技术参数(第3项)
l ★采集设备单反相机像素≥6000万;
l 纹理无缝拼接,过渡完好,拼接后贴图尺寸误差≤0.1mm;
l 色彩还原为自然光照条件下物体表面色彩;
l 灯光及设备辐射应严格控制在相关文物保护标准范围内
l 能有效解决不同材质、规格文物的空间数据和纹理采集;
l 文物可视范围内,影像拍摄采集完整率≥95%。
(3)文物三维模型数据后期处理技术要求(第4项)
l 三维模型格式应为通用格式OBJ、PLY、MAX;
l 三维模型按文物拆分构造单独建模;
l 三维网络模型封装无重叠面、无交叉面、无网格锐角;
l 模型纹理贴图格式根据实际纹理贴图类型需要输出,格式应为JPG、TGA、PNG、TIF等;
l 模型单张纹理贴图分辨率要求达到8192*8192;
l UV展开均匀,切线位置合理、无重叠,摆放充满UV格;
l 模型贴图应能表现BaseColor、Metallic、Normal、Roughness等真实物理属性;
l 模型贴图位置偏移≤文物最长边尺寸×1%;
l 贴图边缘融合自然、无接缝。
(4)成果提交要求(第5项)
三维模型数据应提供2套规格产品,分别为原始模型数据、展示模型数据;数据提交归档,按成果类型分类清晰,文件命名规范。
对50件展品及图文展板内容(实际内容由馆方确定)录制语音讲解音频,为保障项目成果质量,聘请专业的配音人员负责文物语音讲解录制,由博物馆方提供讲解文字素材。讲解音频应满足音质清晰、音量适中、吐字清晰等要求,为保证观众能够有效接收信息,讲解词内容需要精简,具体指标要求如下:
① 馆方提供讲解文字素材,文物讲解词应在200字内;
② 中文讲解,由专业的中文播音员录制;
③ 讲解音频要求吐字清晰、发音准确、亲切自然、语气连贯;
④ 语速均匀,解说频率120字/分钟~200字/分钟;
⑤ 输出MP3格式,同时支持WAV、APE、ADPCM等输出格式。
按照国家最新标准规范,基于馆内藏品实际业务管理流程,在原有藏品管理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从藏品征集、藏品鉴定、总账编目、库房管理等一系列的管理功能,实现藏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与相关业务协同管理,建立完整的藏品档案,提高藏品管理效率和共享利用水平,为馆内各部门提供支持;同时将本馆目前散布在各部门的、不同对象、不同格式的数字化资源,按照统一标准,从加工、发布、检索、利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在促进资源高度便捷共享的同时,维护本馆合法权益,为研究、展示和其他数字化应用提供丰富且高质量的资源,最大化发挥数字资源的应有价值,实现藏品实物及数字资源的统一管理。
本项目需根据长乐区博物馆的实际需求,细化数字管理流程参数,管理子系统数据具备兼容、升级、权限、审批设置等功能,同时加强陈列文物管理功能的设 计。
① 藏品综合管理系统应满足以SpringBoot为基础的SpringCloud微服务架构技术设 计开发标准,具备微服务架构的如下特点:弹性服务、容易扩展、容易部署、容易组合、负载均衡,并搭配前后端分离的部署方式使得静态资源和动态资源访问速度大大提升,使之能够满足复杂的大中型应用系统或平台。
② 支持多浏览器支持。支持客户端多种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兼容运行,包括:Windows7及以上,Chrome,MicrosoftEdge,Firefox等,无需额外插件安装或手工设置。
③ 技术路线具有前瞻性、可扩展性、经济性、适用性的成熟技术,能够完全满足博物馆未来业务发展和整合的需要,建设先进、高效、具备自适应能力的基础平台。
④ 应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信息技术产品,同时考虑未来的支持国产化要求,提前适配国产化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如银河麒麟高级服务器操作系统等),在系统架构(B/S架构与C/S架构)上提前考虑国产化要求。
⑤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藏品综合管理系统应满足二级及以上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工作台是系统使用者集中处理日常事务、快速搜索藏品资源、查看藏品资源概览、审批藏品出归库的工作平台。包含藏品数据概览、热点轮播、综合搜索(含模糊/精准搜索、分类检索、标签检索、高级检索、全局检索)、已办待办事项、我的申请、流程发起、我的收藏等功能。
(一)征集拨库
对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管理,包含征集线索的录入、跟踪、征集和拨库的管理,使得征集信息和藏品编目信息、总账信息能够完整的体现,形成完整的藏品档案。
(二)编目管理
实现对藏品的关键指标信息的编辑、录入。支持藏品基本信息及管理信息(如鉴定信息、保养修复信息、考古发掘信息、损坏记录、展览信息、著录信息等)编目,可上传藏品的照片、音频、视频、模型信息,并进行编目信息保存和提交。提交后的编目信息需经过审核,确保藏品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同时支持多条藏品的批量审核、发布功能。
(三)藏品账
藏品编目通过审核后,可查看该藏品的正式帐信息。功能包括藏品总账、藏品分类账、藏品注销。可查看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管理信息、数字资源信息、保管事件、利用信息和修改日志,包括藏品状态。对总账中的藏品可进行再编目,编目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更新该藏品总账信息。
(四)出/归库
出/归库管理提供了完整的藏品出入库流程操作,从开始的出入库任务申请,到领导审核、生成藏品出入库凭证、藏品出库、藏品归还入库等一系列功能。
(五)展陈管理
支持陈列文物管理功能的设 计。支持藏品展览登记管理,形成完整的“文物借展清单”,支持修改、删除、导出、打印等,还可管理展览文物、撤展,进行图文展示等。在开放接口的前提下可接入并展示展厅环境监测数据。支持通过展览业务维度检索所有参展的藏品信息。
(六)库房管理
对库房信息的基本维护,按照层级结构进行库房房间、排、架、格的设置,可新增、维护库房房间、排、架、格信息。支持对人员出入库的目的、时间、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和登记。
库房日志汇集了藏品、物品和人员出入库信息。这些信息都由系统自动从对应的功能模块中收集、汇总,不再需要重复录入。管理人员可以查看、导出库房日志。支持利用现有的温湿度传感器监测设备对库房进行温湿度环境监测,监测数据集成到藏品综合管理系统中并显示出各个点位信息,可设置报警阈值,到达阈值触发报警将相关信息发送到管理人员;接入博物馆现有视频监控数据(如若当前没有安防视频监控,预留端口)到当前博物馆藏品综合管理系统中加强库房安全管理措施,为当前针对展厅及库区文物进行科技化合理的保护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七)盘点管理
支持创建盘点任务、盘点数据及时上传、问题在线记录和盘点报告生成,减少人工劳动;已经盘点完成的盘点任务可以生成并导出盘点报告。盘点报告分汇总和清单两部分。有盘点异常的藏品放置在清单的顶部。
(八)安卓平板终端盘点
基于平板终端的藏品移动管理,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模式,用于保管员在库房进行实物交接、引导人员出入库时直接操作,现场盘点快速录入、及时采集影像,避免了现场核对与线上操作相分离给保管员带来的重复性劳动。包含藏品检索、出归库及现场盘点功能。
(九)指标管理
支持对藏品指标字段自定义,例如新增指标属性名 称、数据类型、选项值。支持自定义添加或删除维护;支持设置和启用不同质地的藏品微环境参 考值,并能同步更新到相应总账信息和工作台检索结果详情页中。
(十)藏品统计
对博物馆范围内的藏品信息实现统计分析和输出。支持按藏品类别、级别、库房、增长量、出入库多个维度进行藏品数量统计,支持趋势图分析和对比分析。支持藏品统计报表导出,满足博物馆定级评估需求。
(十一)系统管理
支持对博物馆各部门组织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审批环节及权限设置。支持批量导入和批量导出的功能,批量导出的数据格式应可与国家文物局藏品普查系统直接对接。
(一)资源加工
① 资源上传
按照资源专题分类原则,将图片、视频、音频、文档、三维模型数据、点云数据等格式资源上传到对应的资源分类。支持单个、批量、压缩上传,可在线无插件展示三维模型,支持视频防伪,向资源添加水印,自动生成不同版本、不同清晰度的资源,对已上传的资源可提交给编目人员进行详细信息的编目处理。
② 资源编目
资源编目分为未编目、已驳回、已提交三种状态。未编目的资源是对提交上传的资源进行详细编目处理并提交给审核人员进行审核,支持批量添加标签、自定义字段功能;已驳回的资源是提交给下一步资源审核但未通过的资源,可进一步进行编目并提交审核;已提交的资源是已编目并提交审核的资源。
③ 资源审核
对已完成资源编目并提交审核的资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成为资源正式帐,通过资源审核的在资源帐列表中可显示。无法通过审核的资源进入已驳回列表,需要对资源重新编目。资源审核分为待审核、已审核和已驳回三种状态。经过资源审核且发布的才能在资源检索中对馆内其他人员进行公开利用。
④ 资源发布
对已通过审核后的资源进行发布,只有发布以后的资源才能被用户检索到,发布以后的资源可撤销发布。
(二)资源账
按资源分类,展示并管理已经审核过的资源,支持资源查询、再编目、发布、贴标签、撤销发布、删除、注销等多种操作。
(三)资源下载
资源下载是数字资源利用人员,通过数字资源使用申请,经过馆内审批流程授权后,资源申请人才能在资源下载模块进行数字资源下载。展示有效期内并授权的资源,可直接下载使用。单次授权成功的数字资源默认最多下载三次。
(四)资源搜索管理
对于用户搜索到的资源,用户可查看资源的详细信息,并可根据用户需求将资源加入收藏或清单。
(五)资源统计
展示截止用户选定日期的数字资源总量、图片资源数量、音频资源数量、视频资源数量、文档资源数量以及3D建模资源数量。支持从资源使用、资源发布、资源管理、浏览量、下载量、收藏量等维度进行统计。
(六)系统管理
① 水印管理
支持对图片、视频、文档等格式的文件添加水印,用于数字资源的版权保护,可对上传的水印图片进行管理,设置水印的样式、大小和位置。
② 资源指标自定义
为了更加科学严谨地对不同资源类别的进行精准的描述,除了系统已经定义好的资源的属性指标外,系统管理为有特殊要求的用户提供了资源指标自定义功能,用户可以根据具体的管理需求,对特定资源类别增加自定义扩展指标。
文物裸眼互动数字多宝阁系统依托多屏拼接展示设备,让观众与藏品“近距离接触”,并快速精准获取文物的信息,可以大大提高观众对文物的认知程度,大大提升文物的展示效果,挖掘传播文化内涵,满足数字化藏品展示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需求,更可促进博物馆文化资源的互通。
(一)液晶拼接显示子系统(第11项)
由多块液晶拼接显示单元组成,用于对文物三维数据的动态显示。支持的功能包括:支持动态图片展示,可自定义算法将藏品图像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按照一定的审美原则进行展示。系统支持外部数据接入需求。
(二)控制子系统(第12项)
通过控制子系统的HDMI矩阵,将大屏幕拼接显示单元组成2*5的组合方式,将HDMI信号整屏显示,大屏幕拼接显示单元可进行随意拼接,随意组合显示;通过计算机控制显示屏的开关机及各项功能调节。
(三)多点控制子系统(第13项)
多点触控子系统,通过识别使用者触摸屏幕的多个手指触点,并根据不同的触电位置同时控制屏幕上显示的多项内容;还支持用户自定义的多点触摸手势,如单手拖拽图片,双手旋转及缩放图片等,具有自然,直观的交互特性,支持图片、文字、视频缩小、放大、拖拽、旋转等功能。
(四)交互子系统(第14项)
交互子系统用于提供文物三维模型赏析、实时采集各个系统数据及信号功能;数据分析,处理及核心运算;实现运行位置实时检测,与虚拟场景交互等功能。
(1)文物图片展示交互
① 图片展示
按照文物的年代、珍贵级别、来源等主题类别把所有文物按照缩略图的形式显示出来。
② 图片切换模式
为了达到动感效果,图片墙进行图片切换下一页文物图片时,采用平滑、推入、擦除、随机线条方式进行图片切换。
(2)文物详细信息交互
观众点击文物照片,弹出小窗口以展示更多文物信息(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以便深入了解文物信息。当文物照片被点击时,系统将放大被点击的照片,并展示其名 称、类别、简介、点赞数等相关内容。
(3)文物三维赏析
观众可以随时放大、缩小、平移文物三维模型,让观众零距离接触文物。
(4)扫一扫分享
每个文物详细信息框中,设置二维码图标,观众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扫码,获得文物信息,文物信息包括:文字介绍、照片、音频、模型等。支持进行分享。
(5)文物点赞
支持观众对喜爱的文物进行点赞,系统可统计点赞数量,根据点赞数量进行推荐。
(6)无人操作
在无人触摸的待机情况下,所有文物在不断变动中进行展示,以各种动态特效不断变换和滚动各种文物信息,每次出现的文物信息数量及滚动出现的频率可以自定义设置,能自动推荐最受欢迎的文物信息。
(7)文物拖拽
如果系统展开的小窗口位置过高或过低,使用者可拖动小窗口到合适的位置,以方便观看。拖动时,场景中其他的文物图片会流畅的让开小窗口。
(8)展示内容检索
点击展品后点击查询按钮,出现文字输入区域;系统可支持10个汉字以内的全局搜索功能。
(9)后台管理
① 支持实时采集各个系统数据及信号功能;
② 支持数据分析,处理及核心运算功能;
③ 支持对漫游软件进行定制,动态实时监测技术、限位监测系统、实时通讯系统组成,实现运行位置实时检测,与虚拟场景交互。
④ 操作流程简易、交互流畅,系统须具有较高的安全性、稳 定性、兼容性。
以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拟进行三维模型建设和高清字画的的文物信息为基础,构建由三维模型、高清图片、音频讲解、动态浮点数据及文字信息等元素所构建的数字信息交互展示内容。内容以酷炫的表现方式呈现在参观者眼前。
内容设 计原则如下:
主题鲜明、清晰、明了、突出,给人留下深刻够印象;
创意力求新颖、构思巧妙;
设 计具有现代和艺术感,具体强烈视觉冲击力;
交互符合自然界面交互要求,符合人体工程学,符合观众情感需求。
本项目拟将文物裸眼互动数字多宝阁系统相应设备布设于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展厅中,液晶拼接大屏幕采用2*5的长方形拼接排列。
将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展览展陈、文物信息等内容构建于二维码导览系统之上,通过二维码扫描、音频讲解、展品立体呈现等多种形式,让用户通过手机操作即可身临其境地穿梭于博物馆之中欣赏展品与展览,更便捷地获取信息、了解知识。
(一)系统首页
观众进入系统后,可选择开始导览或查看博物馆介绍,对于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有初步的了解,引导观众进行参观。
(二)博物馆介绍
观众可以查看博物馆的简介,包括开放时间、地址、费用等参观信息,及博物馆展厅及馆藏等基本馆内信息。
(三)地图导览
可展示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的2D地图,支持放大、缩小、平移等多种手势交互。在地图中标识可使用手机进行重点展品位置的展示,引导观众前往参观。
(四)展品展示
观众可点击展品图片或文字信息,查看文物详情,了解更多文物基本信息和详细文物介绍,查看和缩放文物图片、收听讲解音频、播放相关视频;可实现三维模型的放大、缩小、全方位旋转、点击三维热点等操作。
(五)二维码扫一扫
观众通过打开移动设备的扫一扫功能,扫描文物展项二维码,可在手机上浏览该展项的详细内容,如收听语音讲解、播放视频,进行文物三维模型互动等。
(一)展品信息管理
支持展品的信息管理,包括展品的图片、文字、音频、视频、三维模型等素材的上传、编目和审核。
(二)二维码管理
支持文物二维码的维护管理,包括文物二维码的生成、信息维护设置及二维码的导出功能。
(三)系统管理
包含系统用户管理、角色授权、日志管理等系统管理功能。
① 地图范围:需要根据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实际空间信息而制定导览地图。
② 地图版本:2D及2.5D地图。
③ 地图标识:标识重点展品、展厅、参观配套设施等空间信息。
④ 地图风格:简约、大方,符合大众化使用习惯。
本项目计划采购安卓平板设备2台,用于支持库房盘点工作,配置要求如下:
表 库房盘点设备参数要求
指标 | 参数 |
CPU | 8核CPU |
内存 | 6GB |
存储 | 128GB |
网络 | WiFi、蓝牙 |
显示 | 10.4英寸触摸屏,分辨率:2000*1200dpi |
摄像头 | 后置摄像头800w,前置摄像头800w |
系统 | Android |
功能 | 多点触控;GPS导航;重力感应;分屏功能 |
数字多宝阁设备硬件产品应采购在业内认可品质好、运行稳定的一 线品 牌,具体配置参数要求如下:
表 文物裸眼互动数字多宝阁配置参数要求
序号 | 名 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一、液晶拼接大屏幕 | ||||
1 | 49寸液晶拼接屏(第21项) | l 拼接边缝:1.8mm l 对比度4000:1 l 可视角度178(H)/178(V) l 亮度:500cd/㎡ l 标准分辨率:1920*1080 l 拼接方式:2行5列1组,横屏 | 套 | 10 |
2 | 液晶拼接专用定制机柜(第22项) | 高度50-60cm;底座为活动门、带锁 | 套 | 10 |
二、配件设备及线材 | ||||
1 | 线材(第23项) | 全高清定制信号传输线,全铜屏蔽 | 套 | 1 |
2 | 图形工作站(第24项) | l CPU I7系列主频不低于2.6GHz; l 显卡:GPU 性能不低于1060系列,显存不低于6G,4个DP1.4接口自带1根DP转DVI转接线;支持4个5K显示器输出; l 显存频率:不低于 1800MHz; l 内存容量:不低于8GB(DDR3); l 硬盘类型:240G(M2协议) 固态,1T 及以上,7200 转速或优于此参数; l 扩展槽:PCI ; PCI-E 16X 或优于此参数; l 电源类型:500W 服务器电源或优于此参数;千兆高速以太网,保证高效实时连接或优于此参数; l 支持 1080P 高清数字媒体播放或优于此参数; l 支持16倍抗锯齿:预装 Windows 操作系统 | 套 | 1 |
3 | 音响(第25项) | 专业音响/二分频全频音箱/功放:4X200W(8 Ohm) | 套 | 1 |
4 | 拼接处理器(第26项) | l 单张板卡支持4通道输入或输出,紧凑型机箱。 l 输入通道采用纯硬件处理技术,切换过程中对其他信号无影响,实现了对输入通道的实时处理功能。 l 设备信号类型支持CVBS、VGA 、DVI、HDMI、IP网络等信号 l 设备支持任意一路图像在拼接屏的任意位置以任意比例进行开窗、缩放、拉伸、漫游、叠加、跨屏、缩放等功能。 l 支持在输入输出通道上叠加任意字符,可自定义字体、颜色、大小、位置、背景色等参数。 l 设备支持图像无缝实时切换功能,无缝切换无明显黑场现象。 l 支持场景保存及快速调用,支持场景轮巡,适应于不同的应用场景。 | 台 | 1 |
三、触摸屏 | ||||
1 | 红外触摸框(第27项) | 支持49寸拼接屏(规格:5*2);含钢化玻璃 | 套 | 1 |
针对新增的50件文物及图文展板二维码导览配套的标示牌制作,采用高档亚克力材质,图案清晰,尺寸不大于20cm*20cm,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也可根据馆方要求进行尺寸及内容的个性化定制。
本项目计划使用政务云资源部署和管理数字化管理、服务相关应用系统和资源数据,基本配置要求如下:
表 系统部署政务云环境一览表
产品名 称 | 产品描述 | 数量 | 备注 |
一、政务云-服务器配置 | |||
大型虚拟机 | 8核、主频≥2.0GHz vCPU、32GB内存、300GB存储空间 | 1 | 部署[前端/二维码导览系统/[藏品综合管理系统]系统 |
二、存储/备份 | |||
数据存储 | 100GB、FC-SAN裸容量 | 50 | 存放附件/备份文件 |
三、基础网络 | |||
互联网出口带宽 | 20M专线 | 1 | 互联网出口 |
四、域名/证书 | |||
域名 | www.xxxmuseum.com | 1 | 域名绑定(二维码导览) |
SSL证书 | GeoTrust/专业版OV | 1 | 实现传输层加密(二维码导览) |
五、安全 | |||
应用层防火墙服务 | —— | 1 | 对网站或者APP的业务流量进行恶意特征识别及防护 |
主机防病毒服务 | —— | 1 | 云安全 |
六、其他软件系统 | |||
操作系统 | Windows Server 2012 R2 专业版 | 1 | 服务器操作系统 |
数据库 | MYSQL | 1 | 数据库软件 |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需求分析、开发、测试、培训、试运行及验收等工作。
项目负责人需要持有项目管理相关从 业资 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确保项目管理规范,掌握本项目的基本实施流程与方法,具备识别本项目的实施风险及控制风险能力。按照项目所涉及到内容,项目团队需要具有相关从业能力,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成员应发挥其专业知识,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各项内容。
为了保障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在每个建设内容需要投入一定量的人力资源。
须提供所涉及系统功能、用户操作、系统运维等相关培训。
须充分考虑到采购人系统管理员和普通用户的需求,提出详细的系统培训方案,方案应该包括培训服务承诺、培训师资安排、培训课程设 计、培训实施计划等。系统培训方案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要求编制培训手册和制作培训课件,并且所安排的培训教员应熟练掌握和使用所培训的技术内容。
以纸质、电子文件或介质等形式,提交完整项目过程文档和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数据成果、用户需求说明书、概要设 计说明书、详细设 计说明书、测试方案、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安装程序、会议纪要、用户手册、安装部署手册等。
本次测试安排在项目进行编码过程中和编码完成后进行,测试的内容包括系统界面风格、主要功能、数据测试、容错能力、模块间的关联等等,依据正规步骤完成单元测试、边缘测试、整体测试。通过测试,及时发现存在于程序中的错误并根据测试结果对程序进行修改,从而确保程序是经过检验并能顺利运行的。
本项目的各系统必须保证上线后正常运行,且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和标准,并通过专家验收评审。
在试运行期间无重大系统故障的,由成交供 应商申请验收。
应根据系统设 计方案提出验收方案和验收文档清单,采购人可根据合同、需求说明书和国标的有关规定对验收规范和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在验收前将运行稳定可靠的安装程序以及相关的设 计、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在正式验收后应完成成果交付并进入免费维护期。
需提供自本项目上线验收合格后3年售后质保期。在运维期内,需至少提供 7*24客户咨询服务,对用户的故障通知,中标人应在接报后 4-6 小时内响应,如有必要现场服务的情况,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中标人应制定故障应急处置方案,并与馆方进行技术交底,包括建立应急响应组织、制定应急响应制度、划分应急事件级别以及预案管理等等,方案内容详细可行。同时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等保设置,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藏品综合管理系统应满足二级及以上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系统的安全设 计要求能够防止外部入侵、病毒攻击等,要求提供保障数据安全的方案及紧急情况下系统的应急预案,还需考虑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充分满足系统的安全性要求。
系统要保证全天候不间断运行,各种服务不能停止。非灾难原因,系统要保证7*24小时不间断运行,各种系统服务不能停止或服务质量不能下降。对于出现的灾难,系统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灾难处理能力,及时恢复运行。
中标供 应商所提供项目成果的版权归采购人完全拥有;若中标供 应商需要在其他地方使用该项目成果或该项目成果的一部分,必须经得采购人的许可。中标供 应商可与采购人共同就该项目成果或其中的一部分申请有关奖项。
中标供 应商应当保证交付给采购人的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侵权的,中标供 应商应当负全部责任。
本项目报总价,投标供 应商报价应包含项目的所有合理经费开支,包括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审查、会务、深化设 计费、专家评审费、培训材料、保险、税费、利 润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它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供 应商自行考虑风险。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吴航街道长乐区博物馆爱心路198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35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在项目实施完成组织初步验收后,报福建文物局组织项目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后付预付款 |
2 | 30 | 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 |
3 | 20 | 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82]BWZ[GK]2022002的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电子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乙方:
住所:长乐市爱心路198号(长乐市博物馆)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13067391799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067391799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 乙方: |
住所: | 住所: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品牌/型号)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